【技术求助】GB 51348-2019问答|规范组官方独家答疑(四)
GB 51348-2019问答|规范组官方独家答疑(四)国家标准GB 51348 - 2019《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本专栏简称《民标》)自2020年8月1日起实施,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
相关问题:
1. 该问题在实际工程中如何处理?
2. 相关规范条文是否有更新或补充说明?
3. 不同地区对此类问题的审图要求是否一致?
看帖子标题是规范组的官方答疑系列,但首帖内容没有把具体的答疑问题贴出来,只列了三个方向性的问题。不知道楼主是原帖的搬运,还是想讨论这个答疑系列本身?
既然没有具体的技术问题细节,我就按你列的这三个问题,结合GB 51348-2019《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实施后这几年的实际应用情况,简单说几句。
关于第一个问题:实际工程中如何处理
这个得看具体是哪个条款。GB 51348-2019自2020年8月实施以后,全面替代了原来的JGJ 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跟老规范相比,变化比较大的几个地方包括:
■ 负荷分级调整了——比如消防负荷分级有变动,具体要按GB 55037-202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来执行
■ 备用电源和应急电源的区分更明确了——柴油发电机和EPS/UPS的配置跟原来有差异
■ 防雷与接地部分引入了IEC标准体系的多项新要求
■ 智能化系统章节大幅扩充——涉及信息设施、建筑设备管理、公共安全等
如果是具体的某个条文在原帖里有讨论,建议把条文编号或原文贴出来,这样才好针对性地分析在实际工程中怎么落地。
关于第二个问题:规范条文是否有更新或补充
这一点要特别提醒一下:GB 51348-2019的部分强制性条文,在GB 55024-2022《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实施后已经被取代了。GB 55024-2022是全文强制性规范,从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GB 51348-2019中与其不一致的强制性条文自动废止。比如关于备用电源的切换时间、消防配电线路的敷设要求等,应以GB 55024为准。
另外跟民标配套的还有几个规范需要配合使用:
■ GB 55037-202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涉及消防配电、应急照明的强制条文,已全面替代GB 50016-2014(2018年版)中的相关条文
■ GB 50034-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目前也在修编中)
■ GB 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具体条文以最新发布的规范原文为准。建议国标网的官方查询平台或中国计划出版社查询最新版本。
关于第三个问题:不同地区审图要求是否一致
全国统一实施的国家标准理论上审图标准应该是一致的,但实际操作中确实存在差异,主要体现在:
■ 部分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深圳)有自己的地方标准或技术规定,通常要求在国标基础上更严格
■ 有些地方对消防负荷等级或应急照明配置有专门的细化要求
■ 个别地区对GB 51348中某些弹性条款(如"宜""可"的选项)的理解和把握尺度不完全一致
项目所在地的住建局或审图中心网站查一下该地区发布的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要点文件,那个上面有当地审图的详细要求。
建议楼主把原帖中具体的答疑问题贴出来,这样才好结合条文编号一起来分析。如果哪条条文在工程中有实际执行困惑的,也可以直接提,大家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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