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高层公共建筑楼梯间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楼梯间请问老师:一类高层公共建筑楼梯间,地上已设防烟楼梯间,地下2层,标高-8m,地下部分可以设封闭楼梯间可以吗?
相关问题讨论:
1. 这个问题在实际工程中应该如何把握?
2. 有没有相关的规范条文可以进一步明确?
3. 各位同仁有没有类似的处理经验可以分享?
关于地下部分能否采用封闭楼梯间
结论先行:可以设封闭楼梯间,但有一个绝对前提——地下楼梯间必须与地上防烟楼梯间物理独立、互不连通。如果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共用同一疏散楼梯或前室,则地下部分必须同步采用防烟楼梯间,不允许降级。
依据说明: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7.1.2条(此为全文强制性规范,所有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疏散楼梯间的设置按深度和层数划分:一是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或层数为3层及以上的,应采用防烟楼梯间;二是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应采用封闭楼梯间。你的项目地下2层、标高-8m(高差未超10m),从规范字面条件看,确实落入“其他”范畴,允许采用封闭楼梯间。
但规范同时强调,当同一疏散楼梯间服务于地上和地下不同部分时,其形式应就高不就低。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地上部分已明确为防烟楼梯间,若地下楼梯间与之共用梯段或前室,烟气控制逻辑是连续的,地下段降为封闭楼梯间会破坏防烟分隔的完整性,审图和消防验收阶段通常不予通过。
关于实际工程把握与规范依据
在实际项目中,这个问题不能只看规范字面,还要结合建筑功能和审查尺度综合判断。
■ 独立出入口场景:如果地下室有独立的对外疏散口,且地下楼梯间在-1层或-2层通过防火墙/防火门与地上楼梯间完全断开,各自形成独立的疏散系统,则地下按封闭楼梯间设计完全合规。
■ 共用楼梯间场景:很多高层塔楼的疏散核心筒是上下贯通的。这种情况下,即使地下只有2层且埋深较浅,也必须与地上保持一致做防烟楼梯间,并配套相应的加压送风系统。
■ 功能叠加影响:如果地下部分包含人员密集场所(如商业、餐饮、影院、健身房等),部分省市的消防技术导则会要求提高标准,直接按防烟楼梯间执行。建议在设计前期翻阅项目所在地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实施细则》或地方性消防技术指南。
以下信息基于训练数据覆盖时间范围内的公开信息,GB 55001~55038系列全文强制性规范实施后,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中部分疏散条文已被整合或废止。具体条文请以最新发布的规范原文及当地主管部门官方文件为准。
同仁经验与注意事项
分享几个项目上踩过的坑和实务建议:
■ 提前沟通图审与消防:规范给的是底线,但各地审查尺度有差异。建议在方案或初设阶段就把楼梯间布置方案拿去跟当地图审机构或消防专家开一次沟通会,把“地下独立设封闭楼梯间”的意图说清楚,拿到书面或会议纪要确认,避免后期返工。
■ 通风与排烟配套:封闭楼梯间虽然不强制要求机械加压送风,但必须满足自然通风要求。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7.1.5条,封闭楼梯间应在最高部位设置面积不小于1.0㎡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当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时,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很多项目为了省钱做成无窗楼梯间,结果验收时被迫补做风机和风管,得不偿失。
■ 门与墙体构造:封闭楼梯间的门必须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向疏散方向开启。楼梯间内严禁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严禁敷设可燃气体管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这些强条在施工交底时务必跟机电和精装专业交底清楚。
■ 成本与空间的权衡:防烟楼梯间需要设前室(通常不小于4.5㎡或6㎡),会吃掉不少地下室有效面积。如果项目对地下室车位或商业面积要求极高,且地下楼梯确能独立,做封闭楼梯间是合理选择;但如果面积不紧张,统一做防烟楼梯间能省去很多消防审查的解释成本,后期运维也更稳妥。
消防疏散设计直接关系人员生命安全,楼梯间形式及防排烟系统的最终确定,请务必以施工图审查机构意见及当地消防部门审批为准。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