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条室内消火栓竖管能不能接同时2个两个室内消火栓?
同一条室内消火栓竖管能不能接同时2个两个室内消火栓?一类高层建筑,24层办公楼,室内消火栓系统原设计为8条竖管,每层8个室内消火栓,甲方提出能不能做4条竖管,每层每条竖管连接2个室内消火栓?有没有什么规范依据?
相关问题讨论:
1. 这个问题在实际工程中应该如何把握?
2. 有没有相关的规范条文可以进一步明确?
3. 各位同仁有没有类似的处理经验可以分享?
关于能不能接2个消火栓
结论:不建议这样做,且大概率在消防审查和验收时行不通。
甲方提出从8条竖管减到4条竖管,每条竖管带2个消火栓,初衷肯定是想省管井面积和管材造价。但一类高层办公楼的消防供水安全性要求很高,这种简单的"减半合并"会带来几个致命问题,尤其是检修工况下的供水保障率会大幅下降。
关于规范依据
这个问题有几条关键规范条文卡着,很难绕过去(以下信息基于训练数据覆盖时间范围内的公开信息,具体条文请以最新发布的规范原文为准):
■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 第7.4.2条: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同层相邻两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被保护范围内的任何部位。如果你同层的2个消火栓都接在同一根竖管上,一旦这根竖管检修或故障,同层2股水柱就全部失效了,这直接违背了"两股水柱同时到达"的安全底线。
■ GB 50974-2014 第7.4.4条:室内消火栓竖管应保证检修时关闭的竖管不超过1根。24层一类高层,原来8根竖管,关1根检修还有7根正常供水,影响不大;改成4根竖管后,关1根检修只剩3根,不仅整层供水保障率骤降,而且必然会出现某层只剩1股甚至0股水柱的情况,这是规范不允许的。
■ GB 50974-2014 第8.1.5条: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管网应布置成环状。竖管数量减半,环网的节点和路径大幅减少,管网的水力条件和供水可靠性都会变差。
■ GB 50974-2014 第8.1.6条:室内消火栓竖管管径不应小于DN100。原来1根竖管带1个栓,DN100通常够用;现在1根竖管带2个栓,设计流量翻倍,竖管管径很可能要放大到DN150甚至更大,管材省不了多少,管井宽度反而可能因为要容纳粗管子而增加。
另外提醒一下,《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为全文强制性规范,所有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其中对消防设施的设置和可靠性有严格要求,任何修改都不能降低原设计的消防安全水平。
关于实际工程把握与处理经验
实际工程中,甲方提这种优化要求很常见,但作为设计方不能盲目顺从,建议这样把握:
■ 首先明确底线:消防系统的修改绝不能以牺牲供水可靠性为代价,尤其是高层建筑,消防立管数量是管网成环和检修保障的基础,不能随意砍。
■ 如果甲方确实觉得管井太大,可以考虑的合法优化方向是:在保证8根立管的前提下,优化立管在平面上的位置分布,缩小管井的平面尺寸;或者跟建筑专业协调,将部分立管明装在走道或隐蔽处(需满足美观和防冻要求),而不是减少立管根数。
■ 经验上讲,这种4根立管带8个栓的图纸送审,审图机构和消防大队大概率会以"检修时同层水柱保障不足"为由打回来。到时候再改回8根立管,返工成本更高,不如一开始就把规范依据摆给甲方看,讲清楚利害关系。
消防安全涉及生命财产安全,此类修改务必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意见和审图机构结论为准。建议把上述规范条文整理一下,正式给甲方发个联系单或备忘录,把风险说清楚,留下书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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