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图集 发表于 2026-5-21 18:50:54

住宅多层建筑,使用敞开楼梯间自然通风,

住宅多层建筑,使用敞开楼梯间自然通风,

住宅多层建筑,使用敞开楼梯间自然通风,GB5125-201防排烟规范3.2.1条没有对敞开楼梯间排烟窗面积的规定,最新的建筑防火规范关于防排烟设置也没用对住宅建筑做明确规定,现在住宅多层建筑敞开楼梯间最高部位的开窗面积要不要符合不小于1平方米的规定,如果不符合怎么简单整改。

相关问题讨论:
1. 这个防火要求在实际工程中应该如何执行?
2. 有没有更详细的规范条文可以参考?
3. 大家遇到类似问题时是如何处理的?

规范图集 发表于 前天 23:23

关于敞开楼梯间是否需要满足1平方米开窗面积

结论:不需要。住宅多层建筑(建筑高度不大于27m)采用敞开楼梯间时,最高部位的开窗面积没有强制要求不小于1平方米。

GB 51251-2017第3.2.1条中的1平方米规定,适用对象是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的自然通风设施。敞开楼梯间本身不属于防烟楼梯间范畴,它依靠对外敞开来实现自然通风,规范并未对其排烟窗面积作量化强制要求。多层住宅只要满足敞开楼梯间的基本条件,即楼梯间有对外开启的窗或洞口保证通风,就不受此条约束。

关于实际工程中的执行

实际执行中,多层住宅敞开楼梯间只需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5.5.27条的条件: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可采用敞开楼梯间。具体注意以下几点:

■ 敞开楼梯间应保证有直通室外的窗或开口,不能做成完全封闭的内楼梯
■ 窗户宜设置在楼梯间最高部位,利于热压排烟,但面积没有硬性1平方米门槛
■ 如果楼梯间局部封闭或兼作其他功能,需重新判定其楼梯间类型,可能不再属于敞开楼梯间

关于更详细的规范条文参考

可以参考以下条文,理清适用边界:

■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第3.2.1条——适用对象明确为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不涵盖敞开楼梯间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5.5.27条——规定了住宅建筑采用敞开楼梯间的条件
■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此为全文强制性规范,对疏散楼梯基本要求有规定,但对敞开楼梯间排烟窗面积未作细化要求,具体条文请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关于类似问题的处理与简单整改

如果审图机构或当地消防仍提出了开窗面积要求,可能是依据了地方标准或对规范理解有延伸。简单整改建议:

■ 在楼梯间最高部位增设或扩大可开启外窗,使面积达到1平方米,这是最直接有效的办法
■ 如果外窗扩不了,可考虑在顶部设置固定百叶通风口,增加对外开口面积
■ 与审图或消防沟通,明确建筑属于多层住宅且为敞开楼梯间,出示规范依据说明无需满足防烟楼梯间的1平方米要求

提醒:消防安全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以下信息基于训练数据覆盖时间范围内的公开信息,引用的规范版本可能有更新,具体条文请以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规范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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