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图集 发表于 2026-5-21 18:51:23

走道探测器布置

走道探测器布置

火规的6.2.4怎么理解?感烟探测器最大保护距离6.7,间隔就是13.4m,6.2.4条文说走道小于3m,感烟探测器不超15m,宽度小于3m的走道可以按间隔15m布置烟感?

相关问题讨论:
1. 这个问题在实际工程中应该如何把握?
2. 有没有相关的规范条文可以进一步明确?
3. 各位同仁有没有类似的处理经验可以分享?

规范图集 发表于 前天 23:54

关于6.2.4条文的解读与15m间距

你的理解是对的,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感烟探测器安装间距确实可以按15m来布置。

这里你觉得有冲突,是因为6.2.2条里感烟探测器在平顶房间下的保护半径是6.7m,两个探测器之间最大间距理论上是2倍保护半径即13.4m。但6.2.4条是一个针对窄走道的特殊放宽规定。

为什么能放宽?因为6.2.2的保护半径和保护面积是基于探测器在开阔房间内、烟气向四周均匀扩散的模型推导出来的。而在宽度小于3m的狭长走道里,烟气扩散的规律不一样——横向扩散受限,主要沿纵向快速蔓延。既然烟气往两边跑不远,那探测器在纵向上的感知距离就可以适当拉长,所以规范专门给出15m这个限值,它是对6.2.2一般规定的补充和放宽。

关于实际工程中的把握

实际操作中把握这几个关键点就行:

■ 走道宽度严格小于3m时,感烟探测器间距直接取不超过15m,居中布置
■ 探测器至走道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安装间距的一半,也就是不大于7.5m
■ 如果走道宽度大于等于3m,就不能套用6.2.4了,必须回到6.2.2按保护半径和保护面积来算
■ 走道顶棚如果有突出0.6m以上的梁,梁会隔断烟气蔓延,这时候要按梁间区域分别布置,不能简单按15m一跨拉通

关于相关规范条文的进一步明确

最直接的依据就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第6.2.4条,条文本身已经把这个特殊情况说清楚了。另外,该规范的条文说明里对窄走道放宽间距的机理有专门解释,建议翻一下条文说明对照看,理解会更透彻。

关于类似处理经验

做办公楼、酒店或者病房楼项目时,内走道宽度通常在1.5m~2.4m之间,直接按15m间距布点是常规做法,既能满足规范又经济。

有几点实操细节提醒一下:

■ 走道交叉处(十字路口或丁字路口)的顶棚上,建议在交叉点设一个探测器,把它作为各分支走道的起点,然后再沿各分支按15m间距往外排
■ 走道上有风口或百叶时,探测器要避开风口边缘1.5m以上,防止气流把烟气吹跑导致延迟报警
■ 布点时先从走道端头和交叉点卡位,再往中间排,这样算出来的数量和位置最合理

以上依据基于现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具体条文请以最新发布的规范原文为准。消防安全设计最终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走道探测器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