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图集 发表于 2026-5-21 18:52:25

请问老师,物流企业使用的货物传送带,如果需要跨越两个防火分区,如何处理?

请问老师,物流企业使用的货物传送带,如果需要跨越两个防火分区,如何处理?

请问老师,物流企业使用的货物传送带,如果需要跨越两个防火分区,如何处理?是通过防火卷帘布置还是通过在防火墙上开孔布置?这样布置破坏了原有的防火分区,消防检查是否能够通过?有何解决办法吗?依据哪个规范?

相关问题讨论:
1. 这个防火要求在实际工程中应该如何执行?
2. 有没有更详细的规范条文可以参考?
3. 大家遇到类似问题时是如何处理的?

规范图集 发表于 昨天 09:22

关于传送带跨越防火分区的处理方式

物流建筑里的货物传送带跨越防火分区是比较常见的棘手问题。直接在防火墙上开孔而不做处理是绝对不允许的,这等于直接破坏了防火分区的完整性,消防验收肯定过不了。

常规的处理思路有两种,但都不是简单的开孔:

■ 采用防火卷帘封堵:在传送带穿越防火墙/防火隔墙的洞口处,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特级防火卷帘(通常选双轨双帘无机复合型)。火灾时卷帘联动降落,封堵洞口。
■ 采用防火门+水幕/喷淋保护:洞口处设置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同时配合防护冷却水幕或加密喷淋,弥补开口带来的耐火短板。

实际项目中,物流建筑因为跨度大、传送带连续,采用特级防火卷帘是最普遍的做法。

关于规范依据

这个问题有专门的规范覆盖,不要只去翻《建规》。

■ 《物流建筑设计规范》GB 51157-2016:这是物流建筑的专用规范,里面有针对传送带穿越防火分区的专门条款。根据该规范,物流建筑内贯通式传送带穿越防火分区时,应采用防火墙或防火隔墙进行分隔,墙体上的开口必须设置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6.1.5条:作为通用规范,规定了防火墙上确需开设洞口时,应设置不可开启或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或采用符合规范的防火分隔设施。
■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此为全文强制性规范,所有条文必须严格执行。该规范实施后,原《建规》中的部分相关强制性条文已被取代,具体防火分隔要求请以GB 55037的最新规定为准。

关于实际执行中的关键细节

大家处理这类问题时,有几个容易踩坑的点必须注意:

■ 传送带必须联动停机:这是最核心的一点!火灾时如果传送带还在运转,着火的货物就会直接被输送到相邻的防火分区,防火卷帘降下来也没用。所以,火灾报警系统必须联动切断传送带电源,强制停机。
■ 穿越缝隙的防火封堵:传送带本身是有宽度的,穿墙时带体与洞口边缘之间必然有缝隙。这个缝隙不能用硬性材料封堵(因为传送带运行有震动和位移),必须采用柔性防火封堵材料(如防火膨胀密封条、柔性防火堵料等),保证平时能随震动位移,火灾时能膨胀封死缝隙。
■ 联动逻辑:火灾报警触发 -> 传送带停机 -> 防火卷帘一步降到底(或两步降,视具体设计而定,但物流建筑通常一步降到底以防货物卡阻)。

关于消防验收

只要严格按照上述规范采取了等效的防火分隔措施,且联动逻辑和防火封堵做到位,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是可以通过的。但物流建筑的消防审查各地尺度不一,有些地方对特级卷帘的宽度上限、水幕替代方案有本地化要求。

消防安全涉及重大公共安全,具体方案以当地消防部门的审批意见为准。建议在方案设计阶段就提前跟当地消防审图部门沟通,确认他们认可的穿越分隔做法,避免后期返工。

以上信息基于训练数据覆盖时间范围内的公开信息,引用的规范后续可能有更新或被全文强制性规范整合,具体条文请以最新发布的规范原文和主管部门官方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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