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防火分区防火卷帘分隔形成的袋形走廊算袋形走廊吗?
由防火分区防火卷帘分隔形成的袋形走廊算袋形走廊吗?由防火分区防火卷帘分隔形成的袋形走廊算袋形走廊吗?在非火灾时,走廊为正常两侧有安全出口,当火灾发生时防火卷帘分隔形成的袋形走廊,这种情况的袋形走廊算袋形走廊吗?
相关问题讨论:
1. 这个防火要求在实际工程中应该如何执行?
2. 有没有更详细的规范条文可以参考?
3. 大家遇到类似问题时是如何处理的?
这个问题在方案审查和施工图审查中经常遇到,核心在于防火分区划分和安全疏散设计是两个不同的系统,评判的工况状态也不同。直接给结论:算袋形走廊,且在进行疏散距离计算时必须按袋形走廊的要求来校核。
为什么这么定?因为疏散设计考虑的是“火灾发生时的最不利工况”。平时卷帘升起,走廊两头通,属于双向疏散;但一旦触发火灾,卷帘下降封死防火分区边界,走廊一端被物理隔断,该段走廊内的人员只能从另一端撤离。此时它的疏散条件就完全符合袋形走廊的定义。如果按平时状态按双向疏散算距离,火灾时卷帘落下,疏散距离直接超标,会留下严重安全隐患。
关于规范条文依据
目前防火设计已经全面执行全文强制性规范《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此为全文强制性规范,所有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 第7.1.4条,对袋形走道尽端至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有明确限值。同时,第7.1.1条明确规定疏散距离应按火灾时的疏散路径进行计算。虽然规范条文没有逐字写明“卷帘落下后的走廊算袋形”,但第6.7.4条对防火卷帘的联动控制有要求,卷帘下降是防火分隔的既定动作。审查实践中,疏散距离的取值必须基于卷帘动作后的实际空间形态,即按最不利情况执行。
实际工程中如何执行
在方案阶段和施工图阶段,通常按以下原则处理:
■ 疏散距离计算:以防火卷帘的投影线为界,分别计算两侧走廊的疏散距离。卷帘落下后形成的单端出口走廊,其最远点到该端安全出口的距离,必须满足《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 第7.1.4条的袋形走廊限值。
■ 卷帘控制逻辑配合:卷帘一般配合感烟感温探测器联动,先降至距地1.8m暂停(便于人员疏散),延时后再全降(完成防火分隔)。设计时要确保在卷帘全降前,走廊内人员有足够时间撤出。但这属于设备联动逻辑,不改变建筑平面疏散距离的硬性计算规则。
■ 空间划分前置:如果走廊本身较长,建议在设计初期就避免依赖卷帘来“临时”满足双向疏散。最好通过疏散楼梯、前室或防火门的合理布置,在平面布局上直接满足疏散要求,而不是靠卷帘落下后的“被动”分隔。
遇到类似问题的处理建议
如果手头项目已经出现这种布局,审查或施工图阶段可以这样应对:
■ 先复核疏散距离:拿图纸量一下卷帘落下后,走廊最远点到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如果超过规范限值,必须调整平面,比如增加疏散出口、缩短走廊长度,或者调整防火分区边界位置。
■ 审查沟通技巧:审图机构或消防验收时,基本都会把卷帘落下后的状态作为审查基准。提前按袋形走廊出图,能避免后期反复修改。有些项目会试图用“卷帘平时开启”来解释按双向算,这在正式审查中很难通过。
■ 替代方案考量:如果场地确实受限,可考虑将该防火分区边界改为防火墙+甲级防火门,或采用固定式防火窗、防火水幕带等不阻断平时通行形态的分隔方式,但需综合权衡建筑功能和规范允许性。
提示:防火疏散设计涉及人员生命安全,具体项目的疏散距离取值和防火分区划分,请务必以当地消防设计审查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为准。以下信息基于现行公开规范版本,后续如有更新请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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