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庭内不应有可燃物,请确认沙盘燃烧性能
中庭内不应有可燃物,请确认沙盘燃烧性能售楼处中庭内不应有可燃物,怎么确认沙盘燃烧性能或选用什么材料呢。
相关问题讨论:
1. 这个问题在实际工程中应该如何把握?
2. 有没有相关的规范条文可以进一步明确?
3. 各位同仁有没有类似的处理经验可以分享?
售楼处中庭放沙盘确实是消防审查里的老难题了。你提到的“中庭内不应有可燃物”是消防审图或现场验收时常见的意见,核心是看中庭烟囱效应强,一旦起火烟气蔓延极快,所以对内部陈设的燃烧性能卡得很严。下面按你提的三个问题逐一捋一下:
关于规范条文
目前建筑内部装修的防火要求,底层依据是全文强制性规范《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具体装修材料分级和部位要求仍衔接《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2017。根据GB 50222-2017第4.0.3条及表5.1.1,商业建筑中庭的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均应为A级(不燃),固定家具和隔断应为B1级(难燃)。沙盘在消防定性上通常被归为“固定家具”或“临时陈设”,理论上允许使用B1级材料,但很多地方的消防审查为从严把控,会直接要求中庭内“不得设置可燃物”,此时就需要按A级或B1级高标准准备检测报告。材料燃烧性能分级依据的是《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2012,分为A(不燃)、B1(难燃)、B2(可燃)、B3(易燃)四级。
注:以下规范引用基于现行公开版本,地方消防审查口径可能存在差异,具体执行请以当地住建/消防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关于实际工程中如何把握
实际项目上,处理中庭沙盘主要有三种路径:
■ 材料升级+报告背书:直接采购带有CMA/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B1级(优选A级)燃烧性能检测报告的材料制作。消防审查时把报告作为专项说明提交,通常能过审。
■ 物理隔离:如果沙盘体量较大或材料确实难以达到B1,可以建议甲方将沙盘区用防火玻璃或耐火隔断围合,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展示空间,并在内部设置独立烟感/喷淋,这样能大幅降低对中庭整体防火分区的冲击。
■ 销售期与交付期分离:很多项目会在售楼处运营期保留沙盘,但在正式消防验收和物业移交前将其拆除或移走,验收通过后若需恢复,需重新报备或确保材料合规。这种做法在前期赶工期时比较常见,但需提前和消防审批部门沟通确认是否认可。
关于如何确认燃烧性能及材料选用
确认燃烧性能不能只看厂家口头承诺,必须走正规检测流程:
■ 送检要求:制作前将沙盘各部位材料(骨架、基层板、面层饰材、电线线管)分别取样,送至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按GB 8624-2012进行燃烧性能测试
■ 报告核查:拿到报告后重点核对“产品名称”“取样部位”“判定等级”和“检测依据”,确保报告覆盖实际使用的全部芯材和面层,避免只测贴皮不测内部的“表面合规”
■ 替代材料推荐:
● 骨架:全部采用轻钢龙骨或铝合金型材(A级)
● 基层:硅酸钙板、水泥纤维板或镀锌钢板(A级)
● 面层:A级石材、金属板,或明确标注阻燃工艺的防火密度板/阻燃亚克力(需附B1级报告)
● 电气:WDZ-BYJ阻燃电线,金属线管或阻燃PVC管,强弱电分开并做防火封堵
● 趋势方案:现在不少售楼处直接改用“数字沙盘”或“全息投影”,完全没有实体可燃物,既规避了消防风险,展示效果也更好,甲方接受度越来越高。
关于类似项目经验
之前跟过一个商业综合体售楼处项目,中庭层高近8米,原本设计的实木+亚克力沙盘直接被审图机构打回。后来我们配合厂家做了两件事:一是把主体框架改为镀锌方管+防火硅酸钙板,面层改用阻燃密度板(提供B1级检测报告);二是把沙盘底座抬高,下方预留检修通道并加装独立烟感。最终消防验收时,把检测报告和材料进场台账作为专项资料提交,顺利通过了。另外提醒一点,检测报告一定要看“取样部位”和“测试方法”,有些厂家只测了表层贴皮,没测内部芯材,现场抽检很容易翻车。
消防安全事项提醒:中庭防火涉及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与防排烟安全,材料燃烧性能及陈设布置最终应以当地消防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和正式消防验收结论为准。
以上信息基于现行规范及常见工程实践整理,具体条文请以最新发布的规范原文为准。如果你们项目当地消防有专门的售楼处审查细则,建议先拿初版材料方案去窗口咨询一下,能少走很多弯路。需要的话可以补充一下中庭的建筑面积和沙盘大概尺寸,咱们再细化一下隔离或材料选型的建议。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