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住楼 建筑高度为63米 商业部分需不需要设置机械排烟?
商住楼 建筑高度为63米商业部分需不需要设置机械排烟?其中商业第五层有 七个无窗房间 总面积不超200。任一个房间不大于50.五层内疏散走道不超20
相关问题讨论:
1. 疏散距离的计算是否需要考虑走道宽度的影响?
2. 这个要求在改造项目中如何适用?
3. 有没有相关的图集或者实例可以参考?
关于是否需要设置机械排烟
按你提供的参数,该项目目前处于规范阈值的临界点,严格对照条文并不强制要求,但实际审查需结合业态综合判定。
根据《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第4.1.3条,地上建筑内的无窗房间,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才强制设置排烟设施:一是总建筑面积大于200㎡或单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二是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你的项目七间无窗房总面积不足200,单间上限50,单纯从面积指标看,未触发强条。
不过图审和消防验收在实际操作中会看具体功能:
■ 若为普通零售、办公、仓储(非易燃物),按现状可不设机械排烟,但需保证足够的自然通风开口面积以满足日常换气需求
■ 若包含餐饮后厨、歌舞娱乐、档案资料室或存放大量纺织品的商铺,即便面积未达标,出于火灾荷载和烟气控制考虑,审查机构通常也会要求补设机械排烟系统
建议在方案阶段先明确各房间具体业态,若存在混合使用或功能未定情况,直接按机械排烟+补风系统设计是最稳妥的做法,能避免后期改造拆改。
关于疏散距离计算与走道宽度的关系
疏散距离的计算本身不考虑走道宽度。
安全疏散距离是指房间内最远点至最近安全出口之间的实际行走路径长度,计量基准是沿疏散走道的中心线进行量测。走道宽度不参与距离数值的加减运算,它只决定该走道是否具备合法通行能力。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5.5.18条,公共建筑内疏散走道的净宽度有最低限值要求(一般单层多层公共建筑不小于1.1m,高层公共建筑单面布房不小于1.3m,双面布房不小于1.4m)。只要实测走道宽度满足最小限值,疏散距离就按平面中心线长度直算即可。你在CAD拉距时直接量中心线,不用把宽度折算进去。
关于改造项目中的适用原则
既有建筑改造不能简单套用新建项目的死规定,核心原则是“维持现有消防安全水平不低于改造前,并在可行范围内提升”。
具体执行路径如下:
■ 优先对标现行规范。若原结构、管井位置及外立面条件允许,直接按GB 51251-2017和GB 50016-2014(2018年版)实施,这是合规成本最低的路径
● 若受原建筑条件限制确实无法完全达标(如无窗房间占比过高、无法新增排烟竖井),可编制消防专项改造方案,报属地住建/消防部门组织专家论证,采用局部强化措施替代(如所有装修材料燃烧性能提升至A级、每间独立设置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并与声光警报联动、扩大可开启外窗面积、增加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配置密度等)
● 注意地方执行口径差异。各省对既有商业改造的消防认定尺度不同,部分省市允许提交性能化设计评估报告作为审批依据,部分则要求一律按新规范执行。开工前务必携带平面草图和业态规划去当地政务服务大厅消防窗口做技术预审,拿到书面指导意见再深化施工图
关于相关图集或实例参考
国家层面有成熟的标准图集可直接借鉴节点构造:
■ 20K606《防烟排烟系统及相关设备选用与安装》——详细给出排烟风机布置、风管穿墙防火阀设置、排烟口选型及支吊架固定的标准大样,商业改造中最常用的是其中的风管敷设与补风系统配合做法
■ 14J938-1《民用建筑工程总平面设计》——虽不专讲排烟,但提供了多无窗房间集中区域的疏散流线组织与机电管线综合排布参考,可帮助理清平面功能分区
实际出图时,建议机电专业提前用BIM或CAD做管线碰撞检查,重点核对排烟风管穿越楼板或外墙时的结构预留洞口位置,避免施工阶段切筋或植筋。
以下信息基于训练数据覆盖时间范围内的公开规范整理,涉及消防审批的具体尺度可能随地方实施细则动态调整。具体消防设计及验收标准请以当地住建/消防主管部门最新审批意见为准。如有完整一层平面图或详细业态分布表,可提供以便进一步核算排烟风量及设备选型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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