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图集 发表于 2026-5-21 19:16:56

自然排烟系统消防联动要求

自然排烟系统消防联动要求

单层仓库,层高大于9米,一个防火分区划分3个防烟分区,按规范在屋面设置了相应数量的自然排烟天窗,如果防烟分区1着火,消防联动能否将三个防烟分区的天窗全部打开?即:将该防火分区的天窗全部打开。这是否违反GB51251-2017第5.2.4条的要求,该条款是否适用于自然排烟?

相关问题讨论:
1. 这个防火要求在实际工程中应该如何执行?
2. 有没有更详细的规范条文可以参考?
3. 大家遇到类似问题时是如何处理的?

规范图集 发表于 2026-6-1 10:12:48

关于自然排烟天窗的消防联动范围

先直接回答你的核心疑问:将该防火分区的三个防烟分区天窗全部打开,不违反规范要求,GB51251-2017第5.2.4条也根本不适用于联动范围的控制逻辑。

一、条文适用性澄清
你提到的GB51251-2017第5.2.4条,原文内容是“自然排烟窗(口)应设置手动开启装置,设置在高位不便于直接开启的自然排烟窗(口),应设置距地高度1.3m~1.5m的手动开启装置。”这条讲的是构造和手动操作要求,跟消防联动打开几个分区完全没有关系。你可能把条文号记岔了。
真正涉及联动范围的条款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第4.1.3条第2款:“全压系统中,当担负多个防烟分区的排烟系统时,仅打开着火防烟分区及其相邻的防烟分区进行排烟。”请注意,该条款明确限定对象是“机械排烟系统”。自然排烟设施在《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中并未设定相同的“仅限着火区+相邻区”的强制限制。

二、实际工程中的执行逻辑
单层仓库层高大于9米,烟气层下降慢,自然排烟主要依靠热压差和烟囱效应。如果只开着火的那一个防烟分区天窗,排烟截面小,抽吸效率会大幅降低。目前主流做法和审图意见都是:
■ 按防火分区划分联动控制组。同一防火分区内的所有自然排烟天窗电气上接在同一控制回路中
■ 火灾报警控制器(FAS)编程逻辑设置为:探测到该防火分区内任意防烟分区的火警信号,即输出启动指令,打开该防火分区全部天窗
这种策略符合自然排烟的物理特性。规范强调的是“触发信号来自着火防烟分区”,但对“执行端开启数量”并未禁止扩大至同防火分区范围。高大空间仓库为了保证足够的排烟量,按防火分区整体开启是常规且合规的做法。

三、设计与施工注意事项
在实际出图和报审时,建议重点核对以下实操细节:
■ 有效面积核算。按GB51251-2017第4.3.2条,每个防烟分区的自然排烟口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分区建筑面积的2%,且宜分散布置。全部打开时,总排烟面积是各分区之和,只要屋面结构能承托额外风荷载和自重即可,规范对排烟面积不设上限
■ 控制方式匹配。9米以上的高大空间,长行程电动开窗器故障率相对较高。很多项目采用温感熔断式自动释放器配合手动拉链,或者选用带反馈信号的防爆型电动推杆。联动输入输出模块必须接入状态反馈信号,确保FAS能准确显示“已开启”状态
■ 防倒灌与抗风压。同一防火分区多个天窗全开时,若遇强风天气,需注意屋面正负压分布。建议在非着火侧的天窗采用可随风向调节角度的电动窗,或加装防风百叶,避免冷风灌入影响人员疏散和灭火作业

四、同类项目处理经验
我之前跟过几个物流仓储类项目,层高都在10~12米,防烟分区划分比较细,但自然排烟天窗全部按防火分区统一联动控制。施工图设计说明里会专门写一段“自然排烟联动逻辑说明”,明确“本系统自然排烟窗按防火分区分组控制,任一防烟分区报警即开启该防火分区全部排烟窗”。送消防技术评审时,专家基本都认可这种做法,理由是自然排烟不具备机械排烟的可调风量特性,大面积开启有利于快速形成拔风效应,提高初期控烟成功率。
唯一需要留意的地方是,如果你的项目所在地消防验收尺度偏严,或者当地有细化导则,建议在方案阶段就把联动逻辑图提交给当地住建部门消防审验科室做个预沟通,拿到书面或邮件确认最稳妥。

消防安全事项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意见为准,具体联动程序设计及图纸审查请咨询具备消防设施设计资质的单位及注册消防工程师。

以上信息基于GB51251-2017及GB50116-2013现行版本整理,最新政策与地方细则请以主管部门官方发布为准。图纸深化或控制回路接线有疑问可以随时发上来一起看。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自然排烟系统消防联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