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图集 发表于 2026-5-21 19:24:24

细水雾喷放需要切断被保护对象电源吗

细水雾喷放需要切断被保护对象电源吗

高压细水雾系统保护高压配电室,网络机房,这种地方一直有电,系统喷放时,以上地方不会短路或者连电吗

相关问题讨论:
1. 这个问题在实际工程中应该如何把握?
2. 有没有相关的规范条文可以进一步明确?
3. 各位同仁有没有类似的处理经验可以分享?

规范图集 发表于 2026-6-1 10:30:28

关于第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在实际工程中应该如何把握?

结论先行:高压细水雾系统喷放前,必须联动切断被保护对象的非消防电源。配电室和网络机房属于典型的高价值带电设备场所,细水雾虽然导电率较低,但高压射流产生的微细水雾极易渗透进开关柜缝隙、服务器主板或电缆接头处。一旦形成水膜桥接,不仅会引发相间短路、弧光放电,还可能造成灭火过程演变为二次电气事故。因此,工程上绝不允许在设备持续通电状态下直接喷放。

实际项目中切电范围的把握建议分层处理:
■ 切除对象:防护区内所有非消防负荷,包括普通照明、空调新风、非消防电梯、办公插座及工艺动力电源。
■ 保留对象: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应急照明、消防控制室主机、视频安防系统等消防专用电源严禁切断。
■ 特殊场景:数据中心若需保障核心业务连续性,应在消防联动之外单独配置UPS/柴发系统。消防切电仅断市电及非核心回路,UPS母线保持供电,实现“消防安全”与“业务不中断”的双保险。

关于第二个问题:有没有相关的规范条文可以进一步明确?

以下信息基于训练数据覆盖时间范围内的公开信息,相关标准规范可能存在修订或补充,具体条文请以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版本为准。

细水雾系统并未像全淹没气体灭火那样在单一规范中给出死板的“必须断电”字句,但其控制逻辑和安全性要求散见于国家消防标准体系及工程设计通则中:
■ 《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 50898-2013 第4.0节明确了系统的启动、联动与反馈控制要求。规范强调防护区应设置紧急启停按钮,并规定系统动作前应有声光报警及人员疏散警示,这为联动程序预留了切电时序空间。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 第4.4节确立了气体及类似洁净/细水雾灭火系统的通用联动逻辑:确认火灾后,应能自动或手动切断防护区的非消防电源。该条文是消防控制室编程的底层依据。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及各地消防审查技术要点中,均要求变配电所、通信机房等E类火灾场所的灭火系统必须具备电力隔离功能。

工程图纸中,通常会由电气专业在消防联动控制图中绘制详细的切电回路表,并在强电配电箱内预留消防联动干接点接口。设计说明里也会明确标注“系统喷放前自动切断本区域非消防电源”字样,这是图纸审查的必过项。

关于第三个问题:各位同仁有没有类似的处理经验可以分享?

结合过往项目调试和验收经验,有几个实操细节容易踩坑,建议提前规避:

■ 联动延时必须留足30秒。很多项目为了赶进度把延时调成5秒或10秒,这是严重违规。30秒是规范硬指标,用于声光报警驱离人员、运维人员保存数据并手动断开重要负载。延时不足会导致人员撤离不及或误操作跳闸。
■ 强电触点容量匹配常被忽视。消防联动模块输出的多为24V DC或220V AC弱电控制信号,必须通过中间继电器或接触器去切断大电流主回路。如果直接拿消防模块带负荷,触点极易烧蚀粘连,导致“该切切不断”或“误切消防电”。务必核对厂家样本的触点参数。
■ 喷放后的绝缘复测不能省。细水雾喷放完毕后,柜体内必然残留湿气。严禁立即送电!必须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使用兆欧表测量母线及分支线路的绝缘电阻,达标后方可申请恢复供电。带湿送电烧毁设备的案例每年都有发生。
■ 防误喷机制要到位。配电室和机房环境敏感,细水雾系统应设置“自动/手动/机械应急”三档转换开关,平时置于手动状态。双报警信号触发后,还需人工确认方可进入延时切电喷放流程,防止电磁干扰或粉尘误报导致系统误动。

消防安全提醒:涉及消防联动控制逻辑、强电切割方案及细水雾管网水力计算,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正式施工图,并严格按照当地住建/消防部门的审批意见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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