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图集 发表于 2026-5-21 19:26:28

泳池区域是否需要布置烟感、广播等

泳池区域是否需要布置烟感、广播等

泳池区域是否需要布置烟感、广播等

相关问题讨论:
1. 这个问题在实际工程中应该如何把握?
2. 有没有相关的规范条文可以进一步明确?
3. 各位同仁有没有类似的处理经验可以分享?

规范图集 发表于 2026-6-1 10:37:28

这个问题问得很实际,泳池区域在消防设计上确实是个特殊场所,跟普通的走道、房间处理方式不太一样。下面分几个方面逐一说说。

关于问题1:实际工程中应该如何把握?

核心原则一句话:泳池水面上方及紧邻的池岸区域通常不设感烟探测器,但更衣室、休息区、设备间等附属用房必须按规范设置。消防广播则视建筑整体规模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形式而定。

实际操作中把握的尺度是这样:

■ 泳池大厅上空:常年湿度大、有消毒剂挥发产生的轻微腐蚀性气体,水汽还容易造成烟感误报。因此不管是设计还是审图,一般都不在泳池水面正上方和池边几米范围内的顶棚布置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也不是必须的,水面着火概率极低。
■ 池岸区域(距泳池边缘3~5米以内):同样受水汽影响大,探测器容易误报,实践中通常也避免布置。
■ 与泳池连通的休息区/过道:如果跟泳池之间没有实体分隔,且水汽能直接扩散过来,同样不建议布置烟感。如果中间有墙体或防火分隔,那就按功能房间各自处理。
■ 更衣室、淋浴间、卫生间:同样属于高湿环境,一般不设烟感,这点在规范条文说明里也有提及。
■ 泳池附属的锅炉房、水处理设备间、空调机房等:必须按规范正常设置探测器,不能因为挨着泳池就省略。

总结成一句现场经验:泳池大厅不用烟感,走廊隔开了可以做烟感,设备机房照常做,更衣淋浴不做。

关于问题2:有没有规范条文可以进一步明确?

有,而且很明确。下面按规范体系梳理一下。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以下引用以现行有效版本为准,如后续有新修订版本发布,请以最新规范原文为准:

第5.2.1条规定了感烟探测器适用的场所,但也明确指出"不宜选用离子感烟探测器"的场所包括"相对湿度经常大于95%"的场所。泳池大厅及池岸区域常年的相对湿度,虽然没有一直超过95%,但属于高湿环境是肯定的,再加上水汽结露的风险,设计实践中通常按"不适用烟感"来处理。

第5.2.2条规定了不宜选用光电感烟探测器的场所,其中第1款就是"可能产生蒸汽和油雾的场所",泳池水面蒸发产生的水蒸气,完全符合这一条。

规范原文:5.2.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不宜选择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
1 可能产生蒸汽和油雾的场所;
……

虽然没有一条条文直接写着"泳池上方禁止设烟感",但综合第5.2.1条和第5.2.2条的规定,泳池区域不设烟感是有充分依据的。规范留了设计人的判断空间,每年审图也是按这个逻辑掌握的,没有争议。

另外,第5.2.3条规定了不宜选用感温探测器的场所,其中也包含"可能产生蒸汽的场所"。

第5.2.2条第2款提到"正常情况下有烟滞留的场所",泳池虽然不产烟,但长时间高温高湿会影响探测器寿命,所以实践中也不建议硬做。

二、消防应急广播

消防广播的依据主要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以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后者部分内容已被《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取代,涉及消防安全的内容请以GB 55037最新版本为准。

根据GB 50116-2013第4.8.8条:"应急广播的设置应能使建筑内的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听到广播。"

同时根据第4.8.9条,走道、大厅等公共场所的扬声器设置应满足声压级要求。

对于泳池大厅,关键看两点:

■ 是不是独立的防火分区?如果是,按规范应设置广播。
■ 是不是人员密集的大空间?如果是,也应设置广播。

实践中大型游泳馆和带有观众席的比赛泳池,消防广播是必须做的。但如果是小型酒店、会所附属的泳池,面积不大且只是一个房间而非独立防火分区,广播可以通过相邻区域的扬声器覆盖,泳池大厅本身往往不单独设扬声器——这样做一是为了防潮,二是声学效果太差(水面反声太厉害),实际也听不太清楚。

消防广播的底线是:发生火灾时,泳池区域的人员必须能听到疏散指令。怎么做要看具体面积和建筑类型。大型体育建筑的泳池大厅通常用号角扬声器或防潮型扬声器来解决这个问题。

三、消防电话

涉及泳池的地下室改造或者大型水上乐园这类建筑,如果泳池区域属于独立的防火分区或者消防分区,根据GB 50116-2013第6.7章的要求,消防电话分机应设置在消防水泵房、发电机房、变配电室、防排烟机房、消防电梯机房等关键部位,以及"消防值班室、消防控制室等"。单独的泳池大厅没有强制要求,但消防水泵房(如果有独立泳池水泵)应当做。

关于问题3:处理经验分享

做过几个带有室内泳池的酒店和会所项目,说几点实际经验:

■ 跟审图沟通的时候,设计说明里单独写一节"泳池区域消防设计专篇",把"因高湿环境按GB 50116-2013第5.2.2条不设置感烟探测器"这件事明确说清楚,附规范依据。审图老师看了反而觉得设计深度到位,不会卡这条。
■ 泳池周边如果有玻璃幕墙或可开启天窗,注意利用自然排烟。这个可以在消防设计专篇里一并交代,有时候"不设烟感"配合"自然排烟"向审图解释,整体逻辑更完整。
■ 如果泳池是室内的且和酒店客房或有防火分区的走廊连通,注意防火分隔必须做到位,甲级防火门、防火卷帘该有的不能省。烟感可以不做,防火分隔不能不做。
■ 泳池扬声器如果想装,可以选用IP防护等级高的防潮型号,装在远离水面的墙上而非天花上,减少水汽侵蚀。但预算紧张的项目多数就直接不装了,靠走廊广播覆盖。
■ 最容易被忽略的是泳池水处理设备间。这里头有加药设备(次氯酸钠等),有循环水泵,还有配电柜,属于火灾危险场所,烟感、灭火器、消防电话一个都不能省,而且要设挡水门槛防止消防水流入泳池区域。
■ 以下所述基于训练数据覆盖时间范围内的公开规范信息,具体条文请以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官方文件和现行有效规范为准。每个地方的消防审图尺度也不完全一样,建议方案阶段就跟当地审图机构或咨询公司提前确认一下做法,免得后面来回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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