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于54米住宅剪刀楼梯首层安全出口数量
高于54米住宅剪刀楼梯首层安全出口数量5.5.25强制性条款要求高于54米住宅每一单元每一层不少于两安全出口。5.5.28剪刀楼梯首层满足条件可以共用对外出口。那么当高于54米的住宅首层剪刀楼梯共用对外出口时首层通往室外的安全出口是否还需要两个
相关问题讨论:
1. 这个问题在实际工程中应该如何把握?
2. 有没有相关的规范条文可以进一步明确?
3. 各位同仁有没有类似的处理经验可以分享?
楼主这个问题问得很到位,5.5.25和5.5.28这两条在实际审图时确实经常被拿来反复掰扯,我结合规范和几个项目的经验说说个人的理解。
核心结论:首层剪刀楼梯共用对外出口时,这个出口的数量仍然是两个,不是在说首层只需要一个门
要理解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先把5.5.28条里“共用对外出口”这句话的真实含义吃透。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5.5.28条及其条文说明,剪刀楼梯在楼层平面是两个独立的疏散楼梯,各自有独立的防烟前室。到了首层,规范允许它们不再分别独立对外,而是可以共用一个扩大了的前室或者门厅,然后从这个门厅对外疏散。
这里的“共用”,指的是两个剪刀楼梯可以合并到一个大的门厅空间里再出去,而不是说首层只需要设置一个安全出口。首层的对外疏散口必须至少能同时满足这两个楼梯间疏散宽度的总和,这个门厅本身要有两个不同方向直通室外的出口,或者门厅直通室外的门宽度要足够大且符合两个安全出口间距的要求。如果门厅只开了一个对外的大门,这个方案在高于54米的住宅里大概率是过不了审的,因为它变相把整栋楼的疏散都压在了最后一个出口上。
关于楼主具体提的几个问题,逐一展开说:
关于第一个问题:实际工程中如何把握
从实操层面,一般有以下两种比较常见的做法,选哪个看具体项目的总图条件:
■ 做法一(最稳妥):剪刀楼梯的两个梯段在首层各自独立,分别设直通室外的出口。两个出口间距不小于5米。这样做规范抠得最严实,审图基本零风险。
■ 做法二(规范允许但易被挑刺):剪刀楼梯在首层合并到一个扩大前室或门厅,但这个门厅必须有两个不同方向且间距不小于5米的直通室外出口。有些地方审图要求这两个出口不能并排挨着,必须拉开角度,本质还是为了分散风险。
有的设计把门厅搞得很大,但只开了一个门,稍微严格点儿的审图老师就会拿5.5.25条说事,认为你首层实际上只有一个安全出口,不满足“每一单元每一层不少于两个安全出口”的红线。
关于第二个问题:有没有进一步明确的条文
除了楼主已经提到的5.5.25和5.5.28之外,还有几个依据在实际论证中比较管用: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5.5.2条:对建筑安全出口设置的基本原则,强调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 国家标准图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18J811-1里,5.5.28条对应的图示页,对剪刀楼梯首层共用出口的做法有示意。图示中门厅对外画的是两个疏散方向,不是单扇门。这个图示在跟审图沟通时比纯文字条文好用得多。
■ 值得注意的是,《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已经实施,这是全文强制性规范,其中第7.4.2条和第7.4.6条对住宅安全出口和剪刀楼梯均有新的统一规定。楼主在引用GB 50016时应以GB 55037-2022的要求为准,两者的部分条文有协调关系,建议优先查阅GB 55037的原文。以下分析基于训练数据覆盖时间范围内的公开信息,具体条文请以最新发布的规范原文为准。
关于第三个问题:类似处理经验分享
经手过的几个高于54米住宅项目,基本上审图机构会重点盯着这几个点:
■ 首层门厅不管是独立出口还是共用出口,对外疏散门的净宽度必须满足该单元梯段疏散总宽度的要求。有人只算了楼层梯段宽度,忘了把两个楼梯合并后的总宽度带到首层门来复核。
■ 门厅开门的位置分布——两个出口如果都开在同一面墙上,审图会要求书面论证这是否算两个独立安全出口。一般建议尽量呈相对或相邻两侧墙布置。
■ 门厅内不能有可燃物堆积、不能作为物业用房或商铺的通道混用。门厅路线要直、无障碍,一路畅通开门就是室外。
以上是个人的一点经验和理解,消防问题人命关天,具体设计方案请以当地消防主管部门和审图机构的审批意见为准。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