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图集 发表于 2026-5-21 19:35:09

二类高标准层是否可以不需要疏散指示和层号灯

二类高标准层是否可以不需要疏散指示和层号灯

此项目都是低于18层的二类高,标准层楼梯间没有疏散指示没有安全出口没有层号灯,图审提出,设计回复说设计无误解

相关问题讨论:
1. 疏散距离的计算是否需要考虑走道宽度的影响?
2. 这个要求在改造项目中如何适用?
3. 有没有相关的图集或者实例可以参考?

规范图集 发表于 2026-6-1 10:40:02

设计回复说“设计无误解”,这个说法站不住脚,图审提得没有问题。

关于二类高标准层是否需要疏散指示和层号灯

先说结论:二类高层住宅的标准层楼梯间,疏散指示标志和楼层标志灯(层号灯)都是必须要设的,设计方的回复是错误的。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10.3.1条,除建筑高度小于27m的住宅建筑外,民用建筑的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应设置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二类高层住宅建筑高度一般在27m至54m之间,显然在这个要求范围内。

楼梯间属于主要疏散路线,标准层每层楼梯间入口处必须设置疏散指示标志,指向楼梯间这个安全出口方向。

关于层号灯,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10.3.5条,在楼梯间内应设置楼层标志灯。这不是“可设可不设”的建议性条文,是带有“应”字的强制性要求。顺便提醒一下,《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该规范为全文强制性规范,其中第10.1.8条和第10.1.9条同样涉及疏散指示和楼层标志的要求,所有条文必须严格执行。设计引用旧规范时也应对照新强条自查,具体条文请以最新发布的规范原文为准。

至于设计方说“设计无误解”,个人推测几种可能:一是把二类高层住宅错误等同于多层住宅来执行了;二是认为楼梯间本身有自然采光就可以不设,但规范并没有因为自然采光而豁免楼层标志灯的规定;三是对第10.3.5条理解偏差,以为只要在一层设了就可以。图审提出来是对的,建议设计方认真复核。

关于疏散距离的计算是否考虑走道宽度

疏散距离的计算本身不考虑走道宽度的影响。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5.5.17条,疏散距离是指从房间内任一点到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行走距离,走道宽度不影响这个距离数值的计算,该多少米就是多少米。

但是走道宽度跟另一个指标相关——疏散宽度是否满足要求。这个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5.18条有规定,高层住宅建筑的疏散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10m。走道宽度不够,疏散能力就不达标,虽然不影响疏散距离的计算结果,但整体疏散安全性同样存在问题。所以二者是独立的两个检查项,都要满足,不能因为疏散距离算过了就不管走道宽度。

关于改造项目如何适用

改造项目的适用要看改造性质和范围,不能一概而论。

如果只是内部装修、功能不变、不涉及防火分区和疏散路径改变的,一般按原设计时的规范执行即可。但一旦涉及以下几种情况,就需要按现行规范来:

■ 改变使用功能或建筑类别
■ 改动疏散走道、楼梯间等疏散路径
■ 扩大建筑面积或增加楼层
■ 涉及消防安全性能的整体提升改造

另外,《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作为全文强条规范,对既有建筑改造也有相应要求。改造项目中各地住建部门和消防审查部门可能有更细化的执行尺度,建议在设计前先跟当地图审机构或消防部门沟通确认适用标准,具体以当地消防审批部门意见为准。

关于图集或实例参考

可以重点参考以下几本:

■ 国标图集《应急照明设计与安装》19D702-7——这是目前关于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比较全面的一本图集,里面有疏散指示标志的布置原则、安装位置和间距要求,楼层标志灯的设置也有详细示意
■ 国标图集《住宅建筑电气设计与安装》17D701-1——住宅建筑中电气消防设计的通用做法可以参考这本
■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 51309-2018——虽然不是图集,但规范正文和条文说明里有不少关于灯具布置的要求和示意,实操性很强

这三本对照着看,基本能把标准层楼梯间疏散指示和层号灯的设置位置、安装高度、间距都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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