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电梯前室在首层需要防烟吗?
消防电梯前室在首层需要防烟吗?消防电梯前室在首层需要防烟吗?一建筑消防电梯前室在地上二层以上是自然防烟,地下是机构防烟一层没有自然开窗,通向室外的门需要按2,3平方米计算吗?
相关问题讨论:
1. 这个问题在实际工程中应该如何把握?
2. 有没有相关的规范条文可以进一步明确?
3. 各位同仁有没有类似的处理经验可以分享?
这个问题在工程实践中确实经常碰到,容易搞混。我逐一说说。
关于首层消防电梯前室是否需要防烟
结论很明确:需要。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7.3.5条第2款,消防电梯前室或合用前室应采用防烟设施。这个要求适用于所有楼层,包括首层,规范并没有把首层单独摘出来豁免。
最容易产生误解的地方在于——首层可以直接对外开门,有些人就认为天然形成了"自然排烟条件",但这和规范里说的"自然排烟"是两回事。前室防烟的核心目的是防止烟气进入前室,而不是能不能排出去。首层虽然是疏散的终点,但消防电梯在首层仍然要停靠,消防员要从这里进入,如果首层前室充满烟气,整个消防电梯的救援功能就废了。
所以首层前室同样需要防烟设施,只是具体采用自然还是机械方式要看实际条件。
关于首层没有自然开窗时怎么办
先明确一个前提: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要求,和"直接通向室外的门能否算进排烟面积",是两个规范各自管的事。
先说自然排烟的开窗要求:
根据《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第3.2.2条,前室采用自然通风时,独立前室的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2平方米,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平方米。你说的2到3平方米就是这个出处。
再说首层直接通向室外的门能不能替代开窗:
这个问题目前规范没有明确条文说"可以"还是"不可以"。从防烟原理上讲,直接通向室外的门,在平时是无法保持开启用作自然通风的——它是常闭防火门,日常关闭状态,只有当人通行时才短暂开启,这和"可开启外窗"在火灾时联动打开、持续排烟的使用场景完全不同。因此我个人看法是,不能简单把首层直通室外的门等同于自然排烟用的可开启外窗来计算面积。
首层没有外窗时的实际做法:
如果首层前室确实不具备开窗条件(没有外墙、或者外墙无法设窗),那就只能采用机械加压送风。注意这时候前室的加压送风要和防烟楼梯间的加压送风分开核算,不能混用。具体风量和风口设置见《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第3.3节。
另外还要注意一点:如果这个前室首层和地下的机械防烟是同一套系统,而地上二层以上是自然排烟,系统切换和防烟分区划分要提前考虑清楚,不要出现加压风管穿楼层时破坏防火分隔的情况。
以下信息基于训练数据覆盖时间范围内的公开信息,规范条文请以最新发布的版本原文为准,具体设计以当地消防审查部门的意见为最终依据。
关于实际工程经验
几个项目上的教训供参考:
■ 很多项目在方案阶段忽略了首层前室的开窗,等施工图深化时发现一层平面已经定死了,外墙上全是商铺、门厅、管井,压根没地方开窗,最后只能临时上机械加压,机房位置又要重新协调,特别被动。建议方案阶段就把各层前室的开窗条件统一梳理一遍。
■ 有些项目首层前室确实有窗,但窗开在非直接对外的内凹天井里,或者正对着建筑内部的回廊。这种情况不能算"直接对室外开窗",消防审查大概率通不过。
■ 如果最终采用机械加压送风,还要确认风机取风口的位置是否满足《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第3.3.5条的要求——取风口不能设在楼梯间或前室的正上方,且距离疏散出口要有足够距离,避免烟气被吸入加压风管。
最终方案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意见和正式施工图为准,尤其各地对"直接通向室外的门能否替代排烟窗"的认定尺度可能有差异,建议提前和审图机构沟通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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