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消防电源
非消防电源发生火灾时,通过联动控制器切断非消防电源,在设置有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情况下可以立即切正常照明电源吗?
相关问题讨论:
1. 疏散距离的计算是否需要考虑走道宽度的影响?
2. 这个要求在改造项目中如何适用?
3. 有没有相关的图集或者实例可以参考?
关于火灾时切断正常照明电源的问题
结论是:可以切断,但必须保证“先点亮应急照明,后切断正常照明”或“无缝切换”,绝对不能出现照明真空期。
正常照明属于非消防电源,火灾时理应切断。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第4.10.1条,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具有切断火灾区域及相关区域的非消防电源的功能。同时,《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 51309-2018对系统的应急启动有严格的逻辑要求。
在实际联动逻辑设计中,通常的做法是:
■ 火灾确认后,消防联动控制器向应急照明控制器发送联动触发信号。
■ 应急照明控制器接收信号后,强制点亮所有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具。
■ 在应急照明点亮的同时或稍后(通常延时几秒),联动切断正常照明配电箱的非消防电源。
如果是采用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应急灯具由集中电源供电,切断正常照明市电后,集中电源会自动切换到蓄电池供电,这个过程是无缝的,不会让人员感觉到黑暗。切记不能在联动逻辑里设置“先切非消防电源,再启动应急照明”,否则会导致瞬间全黑,极易引发踩踏和恐慌。
关于疏散距离计算是否考虑走道宽度
不需要考虑。疏散距离和疏散宽度在规范中是两个完全独立的计算指标。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以及现行全文强制性规范《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的相关规定:
■ 疏散距离:主要控制的是人员到达安全出口的最远行走距离或直线距离。它受建筑耐火等级、使用功能、是否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后可增加25%)等因素影响,与走道宽窄无关。
■ 走道宽度:影响的是“疏散净宽度”。走道宽度需要满足百人宽度指标计算出的总疏散宽度要求,以及规范规定的最小净宽度要求(如单面布房走道最小1.2m或1.3m等)。
简单来说,距离算的是“有多远”,宽度算的是“能过多少人”,两者互不干涉。
关于改造项目中的适用问题
改造项目往往面临原有线路老化、配电箱无预留空间、老系统不兼容等痛点。针对切断非消防电源和应急照明改造,建议按以下思路处理:
■ 非消防电源切断改造:老建筑的普通照明配电箱总开关通常没有分励脱扣器。改造时,需要更换总断路器或加装分励脱扣附件,并敷设控制线至消防联动模块,以实现远程切断功能。如果原配电箱空间不够,可能需要局部更换配电箱。
■ 应急照明系统改造:目前新建和改造项目均须严格执行GB 51309-2018。老建筑原有的自带蓄电池双头灯(非集中控制型)已不满足新规要求。改造时通常需要重新敷设通信线和电源线(采用A型灯具时须使用安全电压DC36V或DC24V),更换为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
■ 局部改造的界限:如果是建筑内部局部装修改造,且未改变原建筑的消防分区和疏散体系,改造区域内的应急照明和配电需按新规执行,并与原建筑的消防主机进行协议对接和联动调试。
关于参考图集和实例
建议重点查阅以下几本现行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里面对系统架构、联动逻辑和布线都有详细的图示:
■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19D702-7:这本图集是配合GB 51309-2018编制的,里面有非常详细的系统图、平面布线图以及灯具安装节点,是目前做应急照明设计最核心的参考。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图示》14X505-1:里面包含了消防联动切断非消防电源的控制原理图和接线图,对电气设计人员理清联动逻辑非常有帮助。
■ 《建筑电气常用数据》19DX101-1:可以查阅相关的电缆选型、压降计算等基础数据。
最后提醒一下,消防设计及改造方案涉及生命财产安全,具体设计图纸和联动逻辑必须经当地消防审查部门审批,请以正式施工图和审批意见为准。 另外,以上引用的规范版本基于目前公开的有效版本,具体条文请以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规范原文为准。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