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水箱在屋顶上设置确有困难又有可靠的供水方式,可以不设吗,关于可靠的供水方式能不能给解答一下
消防水箱在屋顶上设置确有困难又有可靠的供水方式,可以不设吗,关于可靠的供水方式能不能给解答一下按《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6.1.9-2条,本工程为钢结构厂房,不采暖,设置高位消防水箱确有困难,所以本工程采取了安全可靠的给水方式,消防泵房设置了稳压泵,配置了柴油发电机组,保证了双电源,按此条可不设高位消防水箱,而且本工程消防水池有效容积按室外棉花堆场最大储量的消防用水量和火灾延续时间6小时计算,消防水池有效容积不考虑补水量可满足火灾延续时间的用水量,也就不存在需要双水源给消防水池补水,另按4.3.4条本工程未按连续补水计算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所以不需要双水源,综上所述,按6.1.9-2本工程设置高位消防水箱确有困难,且采用安全可靠的消防给水方式时,可不设高位消防水箱,审图专家要求设不了高位水箱泵房就增加顶压装置,属于改造工程泵房已经没有空间了,泵房里面已经设计了消防泵,稳压泵,稳压罐
相关问题讨论:
1. 这个问题在实际工程中应该如何把握?
2. 有没有相关的规范条文可以进一步明确?
3. 各位同仁有没有类似的处理经验可以分享?
关于是否可以不设高位消防水箱
结论是:在满足特定条件的前提下,可以不设。
根据现行全文强制性规范《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2第3.0.9条第2款(该规范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原《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第6.1.9条相关内容已按此执行):其他建筑应设置高位消防水箱,但当设置确有困难,且采用安全可靠的消防给水形式时,可不设置高位消防水箱,但应设置稳压泵。
你的项目是钢结构厂房且不采暖,冬季确实存在水箱及管网防冻的巨大难题,属于“设置确有困难”的合理情形。只要你落实了“安全可靠的消防给水形式”并设置了稳压泵,不设高位水箱在规范上是允许的。
关于什么是“安全可靠的消防给水形式”
你在帖子里提到的“消防泵房设置稳压泵,配置柴油发电机组,保证双电源”,这套组合拳打得非常标准,完全符合“安全可靠”的定义。
具体来说,图审和验收时认定“安全可靠的消防给水形式”通常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核心要素:
■ 必须设置稳压泵:这是强制前提。因为没有了高位水箱提供初期火灾的静压和水量,必须靠稳压泵来维持管网平时的准工作状态压力,确保火灾初期管网不空、压力够用。
■ 供电必须绝对可靠:消防水泵和稳压泵必须具备双电源供电,或者像你做的一样配置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备用电源,确保在市电断电的极端情况下消防系统依然能正常运转。
■ 消防水泵的自动启动功能:系统必须能通过压力开关、流量开关等信号自动联动启动主消防泵,不能仅依赖人工手动启动。
■ 消防水池及泵房的合理设置:水池容积必须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的全部用水量,泵房位置要便于操作和维护。
关于消防水池容积与补水的问题
你提到“消防水池有效容积按室外棉花堆场最大储量的消防用水量和火灾延续时间6小时计算,不考虑补水量”,这个设计思路是非常保守且安全的。
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第4.3.2条,当市政给水管网不能保证连续补水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和室外消防用水量的要求。你直接按不考虑补水来计算总容积,意味着即使火灾期间市政管网完全停水,你的水池也能硬扛6个小时。这种做法在图审时是最不容易被挑毛病的。
至于你最后提到的“不存在需要双...”,我猜你是想说“不存在需要双路市政供水”或者“不需要双路补水”。如果消防水池已经储存了全部用水量,且市政给水管网只作为日常补水使用,那么对市政供水管网的可靠性要求确实可以适当降低。具体是否允许单路市政进水,还要结合当地市政管网的实际条件,并满足规范第4.2.2条关于一路消防供水的限制条件。
注:以上规范解读基于训练数据覆盖时间范围内的公开信息,GB 55036-2022等全文强制性规范实施后部分旧规条文已废止或整合,具体设计参数和条文请以主管部门最新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消防设计涉及生命财产安全,最终方案务必以当地施工图审查机构和消防审批部门的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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