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图集 发表于 2026-5-21 19:40:02

关于屋顶水箱

关于屋顶水箱

按《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6.1.9-2条,本工程为钢结构厂房,不采暖,设置高位消防水箱确有困难,所以本工程采取了安全可靠的给水方式,消防泵房设置了稳压泵,配置了柴油发电机组,保证了双电源,按此条可不设高位消防水箱,而且本工程消防水池有效容积按室外棉花堆场最大储量的消防用水量和火灾延续时间6小时计算,消防水池有效容积不考虑补水量可满足火灾延续时间的用水量,也就不存在需要双水源给消防水池补水,另按4.3.4条本工程未按连续补水计算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所以不需要双水源,综上所述,按6.1.9-2本工程设置高位消防水箱确有困难,且采用安全可靠的消防给水方式时,可不设高位消防水箱,审图专家要求加高位消防水箱或者在泵房内加设顶压装置,麻烦规范编制专家给解答一下,谢谢。

相关问题讨论:
1. 这个问题在实际工程中应该如何把握?
2. 有没有相关的规范条文可以进一步明确?
3. 各位同仁有没有类似的处理经验可以分享?

规范图集 发表于 2026-6-1 11:03:25

关于不设高位消防水箱的论证

楼主引用《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第6.1.9条第2款来论证不设高位水箱,逻辑上基本可行,但有几个细节在施工图审查时容易被卡,建议提前完善:

■ 首先要明确系统性质。高位消防水箱主要是为“室内”临时高压消防系统提供初期用水。如果你的钢结构厂房内部没有室内消火栓或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仅仅依靠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炮保护厂房和棉花堆场,那么室外系统本来就不需要设置高位消防水箱,直接不设即可,无需引用6.1.9条去论证“确有困难”。
■ 如果厂房内确实有室内临时高压系统,引用该条文免设水箱时,规范要求的“安全可靠的消防给水形式”在图审中把控很严。除了你提到的柴发双电源,稳压泵必须设置为一用一备,且稳压泵的流量和扬程必须严格满足系统最不利点处的压力和初期火灾流量要求。特别是《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2实施后,对临时高压系统的初期供水可靠性要求更高,如果厂房内有喷淋系统,稳压泵的流量不能按常规的1L/s左右选,必须满足初期喷淋的流量需求,这点务必在计算书中详细论证。

关于消防水池补水与双水源问题

这部分你的理解是正确的,逻辑能够闭环。

■ 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第4.3.4条,只有当消防水池采用两路消防供水且在火灾情况下连续补水能满足消防要求时,水池的有效容积才可以扣除补水量。
■ 既然本工程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已经按不考虑补水计算,完全满足了室外棉花堆场6小时火灾延续时间的全部用水量,那确实不需要强制设置双路市政水源补水。只需设置单路补水管,管径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DN100,并满足规范第4.3.3条规定的补水时间(不宜大于48h,当消防水池有效总容积大于2000m³时不应大于96h)即可。

关于棉花堆场消防设计的延伸提醒

棉花堆场属于丙类堆场,但火灾危险性大、蔓延快,消防审查通常非常严格,建议再复核以下几点:

■ 火灾延续时间与流量核对:你提到按6小时计算,根据GB 50974-2014表3.6.2,可燃材料堆场(如棉花)的室外消火栓火灾延续时间确实为6h,这个参数没问题。但一定要核对室外消火栓的设计流量是否满足该表要求,棉花堆场根据体积和占地面积,流量通常在30L/s至45L/s甚至更高,确保水池容积是按最大流量算出来的。
■ 灭火设施配置:如果是露天或半露天棉花堆场,单靠室外消火栓可能无法满足扑救要求,图审专家大概率会要求增设固定消防水炮或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装置。如果是室内棉花仓库,则需要考虑设置早期抑制快速响应(ESFR)喷头等大空间灭火系统。建议结合总图布置和堆场形式,复核一下灭火设施的配置是否完整。

消防设计事关重大,且各地图审中心和消防审查部门对规范条文的理解和执行尺度可能存在差异。以上规范解读基于现行公开标准,具体条文请以最新发布的规范原文为准。本项目的具体设计方案和免设水箱的论证,请务必以当地施工图审查机构和消防审批部门的最终审查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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