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图集 发表于 2026-5-21 19:45:34

新 旧消防给水对消防水池的要求?

新 旧消防给水对消防水池的要求?

旧规范对消防水池  在中控室水位监控设施的要求与新规范的要求区别是?请高手赐教

相关问题讨论:
1. 这个问题在实际工程中应该如何把握?
2. 有没有相关的规范条文可以进一步明确?
3. 各位同仁有没有类似的处理经验可以分享?

规范图集 发表于 2026-6-1 11:35:04

消防水池水位监控这块确实新旧规范有比较明显的变化,我结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和旧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的内容,把主要区别梳理一下。

核心区别

旧规范相对笼统,一般只要求有就地液位显示和最低水位报警(用于自动启泵),但没把信号远传和监控方式讲具体。

新规范GB 50974-2014的要求就细了很多。根据该规范第4.3.9条——在消防控制中心(或值班室)等便于监控的地点,必须设置显示消防水池水位的装置,同时水池应有最高和最低报警水位。这个条文是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另外第11.0.7条也明确要求消防水泵控制柜上应设置显示消防水池最低水位的信号,当水位低于最低水位时能连续自动报警。

换句话讲,旧规范更偏向"有就行",新规范要求的是"能看到、能报警、能远传"——就地要显示,消控室也要显示,而且报警信号要能传到有人值班的地方去。

实际操作中怎么把握

■ 新项目(2014年之后的项目)必须按GB 50974-2014做,水池设液位计,信号接至消控室或值班室的图形显示装置,设置高、低两个报警限值。一般做法是用超声波液位计或投入式液位计,输出4~20mA信号到PLC或消控室主机。

■ 旧项目翻修改造,建议也参考新规范逐步升级,因为消防验收时消防部门通常会要求按照现行规范来检查,旧做法很多过不了关。

关于你提到的几个问题

专题讨论的几条我简单说说:

[*]实际工程中如何把握——设计阶段就在图纸中明确标注液位计型号、报警设定值、信号接入点,施工时注意液位计的安装位置要避开进水口和吸水口,避免水流冲击导致误报。消控室的显示装置要和消防报警主机做联动,有的项目做了液位显示但没接报警,验收时被提了。[*]有没有进一步明确的条文——除了上面说的4.3.9条和11.0.7条,第4.3.10条对水池的有效容积和最高最低水位的确定也有关系,可以一并看。验收阶段参考《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第14.0.3条关于定期维护检查的要求。[*]同仁经验——个别项目遇到过液位计选型不合适,污水杂质堵塞造成误报警,所以选的时候要考虑水质情况,水池有泥沙或杂质的话建议用带防堵功能的液位计。另外,报警值的设置建议留出余量,最低报警水位比消防贮水水位再高一点(比如按池深的1.5%设),防止波动导致频繁误报。
等你做具体的项目时可以补充一下是新设计还是旧项目改造,不同情况实际侧重点会有些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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