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防水泵是否需要设置巡检柜事宜
关于消防水泵是否需要设置巡检柜事宜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中11.0.16条中有电动驱动消防水泵自动巡检的条文规定,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中13.7.7中规定民用建筑内的消防水泵不宜设置自动巡检装置,上述两个规范是否矛盾?消防水泵控制是否需要设置自动巡检柜?
相关问题讨论:
1. 这个问题在实际工程中应该如何把握?
2. 有没有相关的规范条文可以进一步明确?
3. 各位同仁有没有类似的处理经验可以分享?
这个矛盾在实际项目里很多同行都问过,说白了就是水专业和电专业站在不同角度说话,两本规范都不算错,但执行起来确实让人头疼。
关于两个规范是否矛盾
先看条文出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第11.0.16条说的是“电动驱动消防水泵应设置自动巡检”,措辞用的是“应”,属于强制性要求,主要出发点是为了防止消防水泵长期不用发生锈蚀卡死,定期自动低速运转来检查可靠性。
再看《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2019第13.7.7条,说的是“民用建筑内的消防水泵不宜设置自动巡检装置”。“不宜”属于推荐性条文,不是强条,意思是没有特殊理由最好不要设,但不是禁止。这条的理由是从电气专业角度讲的:自动巡检装置本身增加了控制回路的复杂度,巡检过程中频繁启停也对水泵和电机有磨损,还可能引入干扰导致误动作。电气专业更倾向于用巡检柜以外的方案来解决问题,比如定期人工巡检。
所以结论是:两本规范不矛盾,只是立足点不同。水专业从消防设备可靠性出发要求设,电专业从控制稳定性和减少故障点出发建议不设。
实际工程中如何把握
这个问题在目前实际执行中,建议按以下顺序处理:
首先要看《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2,这是一本全文强制性规范,自2022年实施后,涉及消防设施的部分强制性条文以此为准。该规范第3.0.12条明确规定:“消防水泵控制柜应具有自动巡检功能。”这是全文强制性规范,所有条文必须严格执行。也就是说,设巡检柜是强条,这条已经比GB 50974和GB 51348都新,优先级最高。
GB 51348-2019的“不宜”跟GB 55036的“应”遇到一起,那肯定是以新强条为准。电气专业说的“不宜设”更多是建议,但不能违反强条。
所以实际操作层面:
■ 如果是民用建筑项目,建议按GB 55036-2022的要求设置自动巡检柜,施工图审查和消防验收时也不会有争议
■ GB 51348-2019那个“不宜”条文目前可以理解为指导性意见,不是强条,如果甲方或审图提出不设,你需要拿出GB 55036-2022第3.0.12条来回应
■ 部分地区消防部门或审图中心有明确地方执行要求,建议提前跟当地审图沟通确认一下
关于处理经验
个人项目上遇到过两个情况:
一个项目按GB 50974-2014设了巡检柜,审图通过了;另一个项目的电气专业坚持按GB 51348-2019不设,结果审图提出来了,最后还是补上了巡检柜。所以工程上稳妥的做法是设,避免后期返工。
实际上,现在的巡检柜技术已经比较成熟了,不会对控制回路造成明显干扰。设置时注意一下跟变频器或软启动器的配合,选型时跟厂家明确巡检模式(低频巡检还是工频巡检),一般不会有问题。
补充一下,以上信息基于训练数据覆盖时间范围内的公开信息。GB 55036-2022虽然是全文强制性规范且新近实施,但具体条文建议还是以最新出版的规范原文为准,各地执行尺度也建议跟当地消防部门确认一下。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