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走道堆物
租赁房走道堆物走道堆物有没有规范参照?
相关问题讨论:
1. 这个问题在实际工程中应该如何把握?
2. 有没有相关的规范条文可以进一步明确?
3. 各位同仁有没有类似的处理经验可以分享?
租赁房走道的堆物问题确实很常见,尤其在出租率高、人员流动性大的项目里。我在项目上见过不少类似情况,简单说几点看法。
关于有没有规范参照
有,而且非常明确。走道堆物主要涉及两类规范约束:一是消防安全,二是设计标准。
先从消防角度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5.5.14条明确规定了走道疏散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100人不小于1.00m计算,且不应小于1.10m。第5.5.19条也要求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1.00m。这些条文的核心逻辑是——疏散走道必须保持畅通,任何堆物导致有效宽度不足即构成违规。这里引用的是GB 50016的版本,具体条文请以最新发布的规范原文为准。另外,《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第6.12.2条也对走道的净高提出了最低要求(不小于2.10m),堆物如果影响净高同样违规。
从实际执法角度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第六十条还明确了相应的处罚措施。所以走道堆物不仅涉及技术标准,还涉及法律责任。
实际工程中如何把握
我个人觉得,租赁房项目在设计阶段就应该把这个问题前置解决。简单说三个原则:
■ 严格禁止是第一位的。在租赁合同和物业管理规约里明确写入禁止在走道堆物,并设置违约条款,这样管理起来有依据。叠放快递柜、鞋柜、花盆等日常物品,一旦挤占疏散净宽,都属于违规。
■ 划出疏散净宽的界限。可以在走道地面用黄色标线标出疏散净宽的范围(比如1.1m或1.2m),物理上提示住户堆物不能越界。这个做法在不少长租公寓项目里用过,效果还可以。
■ 日常巡检要有重点。物业日常巡逻时,重点关注消防通道是否被堵塞,尤其是出入口、安全门、楼梯间这些关键位置。发现堆物及时劝阻,拒不整改的按合同条款处理,情节严重可报警。
有没有类似处理经验
前几年做一个集中式租赁住房项目,物业反复接到其他住户投诉某个楼层的通道被设备堆满了。当时处理路径是这样的:
■ 先拍照取证,确认堆置物品的尺寸和位置,现场测量剩余疏散净宽(剩不到0.8m,明显不达标)
■ 跟住户沟通,出示《消防法》和设计图纸上的疏散宽度要求,讲清楚利害关系
■ 7天内不整改,按合同条款发了催告函,同时抄送属地街道和辖区消防部门
■ 后来物业配合街道办上门清理掉的,该住户后续也被退租
这个案例说明,只要规范依据充分、合同条款到位,处理起来是有据可依的。关键在于前期合同里得把禁止堆物写进去,否则物业管理时没有抓手。
具体消防设计和疏散宽度的最终判定,请以当地消防部门的审批意见和正式设计图纸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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