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于50米的公建的防烟楼梯用敞开阳台做独立前室,还用设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么?
大于50米的公建的防烟楼梯用敞开阳台做独立前室,还用设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么?大于50米的公建的防烟楼梯用敞开阳台做独立前室,前室还用设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么?怎么设呢?
相关问题讨论:
1. 这个问题在实际工程中应该如何把握?
2. 有没有相关的规范条文可以进一步明确?
3. 各位同仁有没有类似的处理经验可以分享?
这个问题的答案是明确的,不能因为用了敞开阳台作为前室,就免掉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先说结论
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其防烟楼梯间的独立前室,必须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采用敞开阳台不能替代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设置要求。
依据说明
根据《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 第3.1.2条,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其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条文里的“独立前室”没有设置条件的例外条款,也就是说不论你这个前室做成什么形式——封闭的、敞开的、带阳台的——只要建筑高度大于50m,前室本身就必须设机械加压送风。敞开阳台只是解决自然排烟的一种方式,但规范并没有允许它来豁免机械加压送风的要求。
另外一个容易混淆的点:《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第3.2.1条确实允许前室采用敞开阳台或凹廊进行自然通风,但这个条款适用的前提是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公共建筑,或者高度不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对于大于50m的公共建筑,这一条不适用。
实际操作中的几个要点
■ 机械加压送风口的位置:既然用了敞开阳台,送风口可以设置在阳台内侧的墙体上,相当于从楼梯间一侧向前室内送风,正压气流经过阳台再进入楼梯间。实际工程中我见过把送风口设在阳台侧墙或内墙上的做法,效果没问题。
■ 自然排烟窗口是否兼用:敞开阳台本身就是一个天然排烟口,但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仍然需要独立设置。两者并不矛盾,只是功能不同——一个是正压防止烟气侵入,一个是自然排空。规范要求的是前者必须有,后者可以作为辅助。
■ 与当地消防部门的沟通:各地消防审查的尺度不完全一致。虽然规范写得很清楚,但有些地方的审图机构可能会提出具体意见,比如要求送风口不能正对阳台的敞开面,避免气流短路。建议方案阶段先跟当地消防部门或审图中心沟通确认一下。
最终建议:做这个方案的时候,按高度大于50m公建的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考虑,前室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按规范设计好,敞开的阳台作为自然排烟辅助措施保留。该设的送风口、风道、风机一个都不能少。具体以当地消防部门的审批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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