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图集 发表于 2026-5-21 19:49:19

家装电梯连廊窄小是否合规

家装电梯连廊窄小是否合规

老旧小区安装电梯连廊窄小,宽340mm长1390mm的小窗。整个疏散楼梯间(敞开楼梯间)每层就靠这样小窗通风照明采光,是否合规

相关问题讨论:
1. 疏散距离的计算是否需要考虑走道宽度的影响?
2. 这个要求在改造项目中如何适用?
3. 有没有相关的图集或者实例可以参考?

规范图集 发表于 2026-6-1 11:40:33

关于连廊尺寸和采光通风的合规性

你描述的340mm宽、1390mm长的窗户,作为敞开楼梯间的采光通风口,按现行规范来看确实不太够。

先说采光通风的依据。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6.4.1条,疏散楼梯间应能自然通风和采光,地下的除外。对开口面积没有直接给出具体数字,但条文说明和各地住宅加装电梯技术导则里通常要求:可开启外窗的净面积不宜小于1.0平方米,且窗台高度不宜低于1.0m。你这个345mm×1390mm的窗,净面积大概不到0.5平米,距离常规要求明显偏小。如果是作为消防救援窗,依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3.2.3条,窗口的净高度和净宽度均不应小于1.0m,净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你这个更不够。

不过注意: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属于改造工程,规范适用上存在一定的弹性。有些地方的老旧小区改造技术标准或者当地住建部门的批复文件可能允许适当折减。但340mm宽的窗确实太小了,人在室内都很难正常将头探出窗外逃生或等待救援。

关于疏散距离计算是否考虑走道宽度

疏散距离的计算主要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5.17条,跟走道宽度没有直接的数学关系。规范里查的疏散距离是空间点到安全出口的直线长度,走道的宽度影响的是人员疏散时的通行能力,体现在出口宽度和疏散净宽度上。所以严格说,走道宽度不影响疏散距离的数值,但当你走道窄得连担架或轮椅都过不去时,这个空间本身就不具备安全疏散的条件了,那就已经不是距离的问题,而是疏散路径是否有效的问题。

改造项目的适用性

改造项目适用《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和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既有建筑改造条款。这类规范通常都有一条原则:既有建筑改造时的消防设计,难以完全满足现行规范时,可采取等效替代措施或者进行性能化评估。但代价不小——要有设计的性能化报告、专家评审、消防部门核准。不是你我说减就能减的。你这个情况,340mm的连廊作为临时疏散通道可以理解,但连通风采光的窗都做这么小,恐怕专家评审也很难通过。

有没有相关图集或实例

可以参考的标准图集如下:

■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设计图集》各地省级标准图集(如沪J/T 140、浙ZJ 001等),里面一般都有连廊和楼梯间窗户的常规尺寸做法
■ 建议搜索你所在省份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技术导则"或"建设管理办法",地方文件里通常会对连廊尺寸、采光面积有量化要求,比如不少地方要求电梯连廊宽度不应小于1.2m

从实际工程经验看,我见到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连廊,常用的净宽度都在1.2m~1.5m之间,窗都尽量做大以满足自然通风和老人救助的需求。340mm连廊和这么小的窗,即使侥幸通过了审批,后续日常使用(轮椅转弯、担架通行、消防救援)都会出问题。建议你把这个情况跟当地住建部门和消防部门反映一下,让他们介入审查设计方案的合规性。

最终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意见和正式施工图为准,安全疏散涉及生命安全,建议坚持要求设计单位出具符合规范的方案。

以下信息基于训练数据覆盖范围内的公开信息,具体条文请以最新发布的规范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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