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图审问题
消防图审问题有一个住宅项目一期,办理了三个规划许可证,能全部一起申报消防图审吗?还是需要根据规划证逐项申报3次。其中有个规划证的房屋达不到一类高层标准,这个达不到规划的住宅是否还需图审。
相关问题讨论:
1. 这个问题在实际工程中应该如何把握?
2. 有没有相关的规范条文可以进一步明确?
3. 各位同仁有没有类似的处理经验可以分享?
关于三个规划证能否合并申报消防图审
这个问题在实际工程中挺常见的。按现行管理要求,消防设计审查的申报原则上跟规划许可证对应,因为每个规划证对应不同的建设规模和单体信息。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2023年修订)精神,建设单位申报消防设计审查时应以单体工程为基本单位,每个单体对应的规划许可文件是申报材料之一。
能不能合并申报,关键看当地住建部门或图审机构的具体受理规则。 我接触过的项目中,有的地方允许同一项目分期但规划证不同的情况合并申报,前提是三个证对应的工程在同一个项目内、共用一套消防总平面,而且设计文件能合在一起编。但更多地方是要求按规划证分别申报,因为每个规划证的工程类型、高度、面积可能不同,审查要点和收费也会不一样。
个人经验建议: 先跟当地住建局消防审验科或图审中心沟通确认,电话打过去问一句"一期三个规划证能不能合并报审"很快就有明确说法。效率最高的是把三个证对应的单体信息列成表去问,比凭空猜测靠谱。
关于达不到一类高层的规划证是否还需要图审
这个问题需要区分申报主体的性质。先明确一点:消防审查不是只看建筑分类,而是看这个工程是否属于"特殊建设工程"。
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第十四条,"特殊建设工程"的界定范围中,住宅项目只要属于"建筑高度大于五十米的住宅建筑",就划入特殊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消防设计审查。如果这个规划证对应的住宅建筑高度小于50米,就属于二类高层住宅,甚至如果是多层住宅,那就不属于特殊建设工程,而是归入"其他建设工程",执行消防验收备案制,不一定要走图审。
但这里有两点需要注意:
■ 即使达不到一类高层的标准,如果这个规划证对应的是商住楼或者包含商业配套(比如商业规模超过某个阈值),可能仍会被归为特殊建设工程,因为它可能触发了其他条件(如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人员密集场所等)
■ 即使属于"其他建设工程",按规定也需要在开工前完成消防设计文件备案,并接受抽查,不意味着完全不用管消防设计
所以答案是:不一定需要图审,但必须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或审查程序执行。具体是否需要图审,以当地消防审验主管部门根据该工程是否属于"特殊建设工程"的判定为准。
补充提醒:上述分析基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51号令及通用管理原则,各地执行细则可能存在差异。具体工程的申报方式和是否需要图审,请以当地住建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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