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室内地下一层可以设置水泵房吗?
消防控制室内地下一层可以设置水泵房吗?你好,请问有一家农贸市场的水泵房是设置在控制室里面的地下,必须从控制室进入房间后再下楼梯进入水泵房(水泵房楼梯口和控制室是没有任何分隔的,比如隔墙和防火门),这个有什么规范要求吗?是符合要求还是不符合要求的。《建规》写的是(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灭火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和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变配电室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是否适用这一条
相关问题讨论:
1. 这个防火要求在实际工程中应该如何执行?
2. 有没有更详细的规范条文可以参考?
3. 大家遇到类似问题时是如何处理的?
这个情况确实不符合规范要求,而且存在明显安全隐患。
你引用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6.2.7条本身就是关键依据。请注意该条文的完整表述: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等设备用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你描述的情况是"水泵房楼梯口与控制室之间没有任何隔墙和防火门",那就意味着控制室和下方水泵房是通过一个敞开的楼梯直接连通,实际上相当于这两个房间之间没有任何防火分隔措施,这就违反了第6.2.7条的基本要求——隔墙和楼板都形同虚设,因为开口处没有封堵。
核心问题分析
■ 开口违规:消防控制室与下方水泵房通过敞开楼梯连通,这相当于在防火隔墙上开了一个洞,破坏了防火分隔的完整性。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4.1.6条(此为全文强制性规范),消防控制室的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且应采取防水淹、防潮、防鼠等措施。你描述的布置形式,一旦下方水泵房发生火灾或水管爆裂,烟气或水很可能直接通过楼梯蔓延到控制室,导致控制室内人员无法安全疏散,控制设备也可能受损。
■ 消防控制室的独立性要求:消防控制室作为火灾时的指挥中心,需要保证其环境安全性和独立性。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第3.2.3条,消防控制室内不应有无关的管道和线路通过,而且周围不应布置可能产生火灾危险的设备。水泵房本身属于有火灾和漏水风险的房间,两者通过敞开的楼梯直接连通,明显违背了"独立设置、互不干扰"的原则,这在消防审查和验收中通常是通不过的。
■ 实际验收风险:在消防验收时,这种布置大概率会被判定为不合格。消防控制室和消防水泵房都是消防设备用房,各自都需要有独立的防火分隔,两者之间即便需要上下层布置,也应该通过设置防火门、封堵开口的方式来保证分隔完整。
建议处理方向
■ 如果还在设计阶段,建议调整泵房位置,不要和控制室上下层直接连通,或者至少设置独立的疏散出口,确保控制室不受干扰
■ 如果已经施工或投入使用,建议在楼梯口处增设甲级防火门进行分隔,并对楼梯间做封闭处理,同时复核是否满足安全疏散距离要求
■ 另外,消防控制室的地面标高应高于室外地面或采取防水淹措施,这也是《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4.1.6条的强制性要求,需要注意
最终合规性请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意见和正式设计文件为准。这种涉及消防控制室安全的问题属于底线问题,不能含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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