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套消防供水系统可以共用一个稳压泵么
两套消防供水系统可以共用一个稳压泵么一个化工厂,东西长2500米。消火栓系统,采用两套供水系统,问这两套系统可以共用一个稳压泵么?
相关问题讨论:
1. 这个问题在实际工程中应该如何把握?
2. 有没有相关的规范条文可以进一步明确?
3. 各位同仁有没有类似的处理经验可以分享?
这个问题我在项目上遇到过几次,分开两套供水的系统不建议共用一组稳压泵。2500米长的化工厂区,两套系统即使管网有连通,各自的压力分区、管网容积和水力特性差别会很大,共用稳压泵在实际运行中容易出问题。
关于规范条文和原理剖析
目前直接说"不能共用"的条文比较少见,但可以从《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中推导出结论。根据第6.2.1条,当消火栓栓口静压超过1.0MPa或者系统工作压力大于2.40MPa时,就应该分区供水。楼主说厂区东西长2500米,这个距离在化工厂对着火区的防火间距以及工艺装置布置前提下,两套供水系统基本上就是按竖向或水平分区的。而根据第6.2.3条,分区后的消防给水系统应独立设置。
另外,稳压泵的本质是维持管网日常压力、减少主泵频繁启动。每个独立的消防系统有自己对应的压力设定值,比如末端压力、启泵压力、停泵压力。如果两套系统共用一组稳压泵,可能出现以下情况:
■ 两个系统的设定压力不一致,稳压泵在二者的设定矛盾之间频繁启停,严重缩短泵寿命。
■ 如果其中一个系统的管路有微小泄漏,可能导致泵持续为另一个也被接通的无效管路补水,浪费能源。
■ 最关键的,当发生火灾、某一个系统启动主泵时,其管网压力瞬间剧降,稳压泵的压力传感器装在哪个分区?若装在另一分区或总干管,很可能给出错误信号,导致主泵误启或无法及时补水到着火区域。
实际工程中的常见做法
以我在类似化工厂项目的经历,通常是这么处理的:
■ 每一套消火栓供水系统(即各自独立的一个管网分区)各自配置一组气压罐加稳压泵,放在该分区的屋顶高位消防水箱间,或者地面消防泵房。
■ 如果两套系统共用一组高位水箱,且管网通过阀门连在一起,可以在连接管上设一个电信号阀或者单向阀,正常状态下分开、火灾时紧急联通。但稳压仍然各自独立。
■ 有的设计方为了节省成本,会在一处设两套稳压泵,装在同一个泵房,但两套系统各吸各的水箱,各打各的网,不允许共用。
需要注意,这里涉及消防系统的可靠性和逻辑控制,最后的方案必须通过当地消防部门的施工图审查或专家评审,不能只看条文。
关于楼主提到的几个问题
[*]实际工程把握:关键是把握"独立"二字。只要两套系统在功能上、管网走向上是独立的(各自有独立的出水立管和分区的阀门控制),稳压设施就应当独立。如果仅仅是出水管后做分叉环网而完全连通,可以算一个系统,但2500米长的化工厂很难这样设计。[*]规范依据:除了上面说的GB 50974-2014第6.2.3条,还可以参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关于消防水源可靠性的原则。没有直接说不能共用,但"独立设置"是强条。[*]同仁经验:个人经验是化工厂消防系统审查非常严格,审图单位或消防专家多半会要求分开设置稳压。我见过一个项目为了省钱把两套分区系统的稳压设在一个泵房内,只用四条支管分别连到两个环网,后来的专家论证意见是必须加独立的泵,因为任何一个系统的检修都会导致整个稳压功能瘫痪。
最后建议:楼主可以把两套系统的具体压力分区、消防水箱的位置以及泵房的布置条件说清楚,大家再进一步分析。目前的条件下,建议按独立配置去设计,避免后期验收出现麻烦。以下信息基于训练数据覆盖范围内的公开资料,工程设计请以工程所在地现行有效的规范版本和当地主管部门的审批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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