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然排烟的排烟量应当如何计算?
关于自然排烟的排烟量应当如何计算?1、设一个房间面积大于500平方,应当设置补风系统;补风的不风量不应小于排烟量的50%。但该房间采用自然排烟,我又应当如何计算自然排烟的排烟量呢?因为根据现行规范,只可得知排烟窗的有效排烟面积,无法得知排烟量2、根据问题一为前提,设置自然补风窗口,规范要求自然补风窗口的风速不宜大于3m/s,那么这个自然补风窗口的风速又应当如何计算呢?规范也并没有给出公式。
相关问题讨论:
1. 这个问题在实际工程中应该如何把握?
2. 有没有相关的规范条文可以进一步明确?
3. 各位同仁有没有类似的处理经验可以分享?
关于自然排烟的排烟量及补风量计算
这个问题很多刚接触防排烟设计的同行都会困惑。自然排烟的设计逻辑和机械排烟不同,机械排烟是按“风量”选设备,而自然排烟是靠热压和风压,所以《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直接规定了“自然排烟窗(口)的有效面积”,确实没有要求你去计算一个具体的“自然排烟量”数值。
但在设置补风系统时,规范第4.5.2条要求补风量不应小于排烟量的50%。对于自然排烟场所,实际计算补风量时通常采用“等效折算法”:
■ 先假设该房间采用机械排烟,根据规范第4.6.3条计算出该场所的“机械计算排烟量”。
■ 将这个“机械计算排烟量”乘以50%,作为该房间所需的“补风量”。
■ 也有部分地区的图审口径允许直接按“自然补风口的有效面积不小于自然排烟窗有效面积的50%”来等效控制,具体需要和当地图审确认。
关于自然补风窗口风速的计算
规范确实没有专门给风速列出公式,因为这是暖通和流体力学的基础公式。自然补风窗口的风速计算逻辑如下:
计算公式:v = L / (3600 × A × α)
■ v:自然补风口的风速(m/s),规范要求不宜大于3m/s。
■ L:前面算出来的补风量(m³/h)。
■ A:自然补风口的毛面积(m²)。
■ α:百叶或窗框的遮挡系数(有效面积系数),通常金属百叶取0.5~0.7,具体看厂家样本,如果是普通平开窗全开则接近1.0。
在实际设计中,你通常是先确定补风量L,然后假定风速v=3m/s,反推出需要的有效面积,再根据遮挡系数算出实际要开的窗户或百叶毛面积。
实际工程中的把握与避坑建议
在实际项目中,自然排烟和补风的配合很容易在图审和消防验收时被提意见,建议把握以下几个核心原则:
■ 优先利用自然补风。根据GB 51251-2017第4.5.1条的条文说明,对于采用自然排烟方式的场所,如果自然排烟窗(口)满足面积要求,且房间下部有直接对外的门或可开启外窗作为自然补风口,通常可不设置机械补风系统。这是最经济、最常规的做法。
■ 注意补风口的位置。自然补风口必须设置在储烟仓以下,最好在房间下部(比如距地1.5m以下)。如果补风口和排烟窗都在房间上部,会导致气流短路,排烟完全失效,这是图审必抓的严重隐患。
■ 门窗开启方式的影响。自然排烟窗和自然补风口如果是悬窗或上悬窗,其有效面积只能按开启角度投影计算,不能按整扇窗面积算。实际工程中建议尽量采用平开窗或推拉窗,有效面积大,容易满足要求。
■ 联动控制问题。如果是电动自然排烟窗和电动补风窗,必须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且要有现场手动开启装置,验收时这是必查项。
消防安全无小事,防排烟系统的具体设计参数和做法,请务必以当地消防审查部门和图审机构的最终审批意见为准。 以上解答基于现行《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各地可能会有更严格的地方标准或图审细则(如某些省份出的防排烟设计审查疑难解答),建议设计前查阅当地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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