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图集 发表于 2026-5-21 20:07:58

丁类厂房与室外110KV降压站间距,按建规3.4.1条间距不足15米,实际为9米左右,有什么弥补措施吗?

丁类厂房与室外110KV降压站间距,按建规3.4.1条间距不足15米,实际为9米左右,有什么弥补措施吗?

丁类厂房与室外110KV降压站间距,按建规3.4.1条间距不足15米,实际为9米左右,有什么弥补措施吗?可以按厂房与厂房之间那些减少防火间距的方法吗?建规3.4.1条要求的15米,是指厂房到变电站外墙的间距还是厂房到变压器的间距?

相关问题讨论:
1. 这个防火要求在实际工程中应该如何执行?
2. 有没有更详细的规范条文可以参考?
3. 大家遇到类似问题时是如何处理的?

规范图集 发表于 2026-6-1 13:04:34

以下信息基于《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进行解答。由于消防审查具有地域性,具体执行请务必以当地消防主管部门的最新审批意见为准。

针对楼主提出的几个问题,逐一解答如下:

一、15米的防火间距起点在哪里?

结论很明确:是从变压器的外廓算起,而不是从变电站的围墙或挡油墙算起。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3.4.1条的条文说明,以及《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 50229-2019第11.1.4条的相关规定,室外变、配电站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均应从变压器外廓算起。

另外纠正一个细节,楼主提到按规范要求是15米。根据现行全文强制性规范《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表4.2.1,丁类厂房与室外变、配电站的防火间距要求如下:


丁类厂房耐火等级单、多层厂房间距(m)高层厂房间距(m)
一、二级1215
三级1417
四级1619


如果楼主查到的是15米,说明你的丁类厂房大概率是高层厂房(或者耐火等级为三级的单多层厂房,要求14米)。如果是单多层一二级厂房,其实规范要求是12米,你现在的9米依然不满足。

二、可以按厂房与厂房之间减少防火间距的方法吗?

结论:不能直接套用。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4.2.4条(原建规3.4.1条注3~注5)中关于“设置防火墙可减少防火间距至4米”的减免条款,其适用前提是“两座厂房之间”或“厂房与民用建筑之间”。

110KV室外降压站属于敞开或半敞开的设备区,它没有建筑意义上的“外墙”。既然没有外墙,就无法满足规范中“相邻外墙为防火墙”的前提条件。因此,在规范字面意义上,室外变配电站不能直接套用厂房之间的防火墙减免条款。

三、实际工程中有什么弥补措施?

实际遇到9米这种硬伤,常规做法有以下几种路径,按实施难度和认可度排序:

■ 路径1:将“室外变电站”改为“室内变电站”(最常用且有效)
这是设计院最常用的破局方法。如果将110KV降压站的变压器等设备放进建筑物内,做成了户内变电站,那么这个变电站在防火定性上就变成了一栋“丙类厂房”。
此时,问题就变成了“丁类厂房与丙类厂房的间距”。一二级丁类与一二级丙类单多层厂房的间距要求是10米(依然大于9米)。但此时,你可以合法套用厂房之间的减免条款了:将丁类厂房面向变电站一侧的外墙改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且屋顶无天窗、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防火间距即可按规范减少至4米。9米的实际间距就完全合规了。

■ 路径2:设置独立防火墙(需专家论证)
如果电气专业坚决要求做室外布置,可以在厂房与变压器之间设置一道独立的防火墙。防火墙的高度应高出变压器油枕,长度应大于变压器外廓两侧各一定距离。
注意,这种做法在现行通用规范中没有直接的减免条文支撑,属于“超规范设计”。实际工程中,需要编制特殊消防设计方案,并组织省级消防专家进行论证。只要论证通过,证明防火墙能有效阻断热辐射且变压器设有完善的事故油池,消防部门通常会予以认可。

■ 路径3:改变变压器类型
110KV降压站通常采用油浸变压器(火灾危险性为丙类)。如果与电气专业沟通,将变压器更换为干式变压器或SF6气体绝缘变压器(GIS设备),其火灾危险性会大幅降低,甚至可按戊类考虑。但这会大幅增加电气设备的造价,且110KV全干式设备选型受限,需电气专业评估技术经济可行性。

■ 路径4:总图调整(最根本)
如果项目还在方案阶段,最稳妥的办法就是修改总平面布置,将厂房或降压站平移,硬凑出12米或15米的间距。这是后期报建最顺畅、没有任何争议的做法。

消防安全无小事,特别是涉及110KV高压及油浸变压器这种高风险源。以上技术方案在实施前,必须与当地图审机构及消防审查部门提前沟通,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规范图集 发表于 2026-6-1 13:05:56

关于15米间距的起算点

建规要求的15米,在严格的消防审查中,通常是指厂房外墙到变压器外廓的最近距离,而不是到变电站的围墙。

室外变、配电站的火灾危险源主要是油浸变压器。虽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附录B规定防火间距一般按相邻建筑物外墙计算,但室外变配电站属于设备区/构筑物,没有传统意义上的“建筑外墙”。参考《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3-2013的相关图示及行业惯例,露天变压器的防火间距均是从变压器外廓起算。如果你们算到围墙是9米,那算到变压器外廓肯定更近,间距不足的问题是切实存在的。

关于能否套用厂房之间的减免条款

结论是:不可以。这是一个非常常见的误区。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表3.4.1下面的注2、注3、注4确实规定了通过设置防火墙、甲级防火门窗等方式可以减少防火间距甚至不限间距。但是,你仔细看这些注的前提条件,写的都是“两座厂房相邻...”或“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厂房...”。

室外变配电站在规范中单列,它不是“建筑”,更不是“厂房”。因此,表3.4.1中针对建筑与建筑之间的减免条款,不能直接跨类别套用于“建筑与室外设备”之间。如果你试图把丁类厂房面向变电站的外墙做成防火墙去申请豁免,图审大概率会直接打回。

实际工程中的弥补措施与处理路径

既然硬套规范行不通,实际工程中遇到9米这种死局,通常有以下几种处理思路,按推荐程度排序:

■ 路径一:将“室外站”改为“室内站”(最常用、最合规)
这是解决此类问题最成熟的方案。与供电部门协商,将110kV降压站设计为室内变电站(例如采用GIS全封闭组合电器设备)。
一旦变成室内变电站,它在消防定性上就变成了“建筑”(通常按丁类厂房或民用建筑对待)。此时,丁类厂房与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室内变电站防火间距基准值降为10米。
虽然9米还是差1米,但此时它已经是“两座建筑”了,你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套用建规表3.4.1的注2或注3:将丁类厂房面向变电站的一侧外墙设计为防火墙(无门窗洞口),防火间距即可不限;或者设置甲级防火门窗,间距可减至4m。这样9米就完全合规了。

■ 路径二:设置独立防火墙
参考《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 50229-2019第11.1.6条规定:当变电站与相邻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能满足要求时,可设置防火墙。
你可以在厂房和变压器之间设置一道独立的实体防火墙。防火墙的高度必须高出变压器顶部,宽度要能完全遮挡变压器并满足阻挡火灾辐射热的要求。
注意:这属于电力行业的专业规范,在普通工业/民用建筑的施工图审查中,审图专家不一定直接认可。采用此方案必须提前与当地审图机构和消防主管部门沟通确认。

■ 路径三:调整总图布局或改变变压器类型
如果场地允许,最无争议的办法就是移动厂房或变电站的位置,老老实实满足15米。
另外,如果110kV变压器能采用干式变压器或充氮灭火等无油/少油设备,火灾危险性大幅降低,可通过专项论证申请减少间距,但110kV级别通常油量较大,设备选型受供电局限制,操作难度较高。

■ 路径四:消防性能化设计与专家论证
如果总图实在无法调整,室外改室内成本又无法承受,只能走特殊消防设计流程。编制专门的消防性能化设计方案,采取诸如为变压器增设水喷雾灭火系统、设置事故油池、厂房外墙采用高耐火极限材料等综合补偿措施,并组织省级消防专家进行论证。这条路周期长、成本高,仅作为最后兜底手段。

以下信息基于训练数据覆盖时间范围内的公开信息,相关标准规范后续可能有更新。消防设计涉及重大安全,具体条文解释及最终方案的可行性,请务必以当地消防主管部门和图审机构的审批意见为准。建议尽早拉着建筑、电气专业以及甲方,跟当地图审中心开个预审会,确定他们认可哪种补偿路径再往下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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