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道防烟分区分割
走道防烟分区分割小型宾馆走廊长度25米,是否中间建设一个前室,前室包括一个疏散楼梯口通道 这样分割就可以避免走廊长度超过20米了,就不用考虑超过20米的排烟问题了?
相关问题讨论:
1. 疏散距离的计算是否需要考虑走道宽度的影响?
2. 这个要求在改造项目中如何适用?
3. 有没有相关的图集或者实例可以参考?
关于中间加前室规避排烟的问题
理论上,如果你在25米的走道正中间设置了一个符合规范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并且前室与走道之间采用乙级防火门分隔,那么这条走道确实被物理分隔成了两段长度约12.5米的独立走道。
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8.2.2条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8.5.3条的规定,建筑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应设置排烟设施。既然分段后每段走道长度均小于20m,确实可以不强制设置机械排烟系统(前提是没有其他地方标准提出更严格的要求)。
但必须注意以下核心前提:
■ 这个“前室”不能是随便砌的一道墙加个门,它必须是一个真正的疏散楼梯间前室。
■ 前室的面积必须达标(公共建筑防烟楼梯间前室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0平方米)。
■ 前室的门必须是向疏散方向开启的乙级防火门。
如果只是为了挡烟做个普通隔断,火灾时烟气依然会迅速蔓延,消防审查是绝对过不了的。防烟分区的划分不能跨越防火分区,也不能用不符合防火等级的构件随意截断。
关于问题1:疏散距离的计算是否需要考虑走道宽度的影响?
不需要。疏散距离是指人员在走道内实际行走的路线长度(通常从房间门算至安全出口,走道内按中心线计算)。走道宽度影响的是“疏散总净宽度”(即百人宽度指标,决定了通道能同时容纳多少人疏散),但完全不参与疏散距离的折减或增加计算。距离只看路线长短,宽度只看通行能力。
关于问题2:这个要求在改造项目中如何适用?
在既有宾馆改造项目中,这种做法极其罕见,且从工程经济性和可行性角度来看非常不推荐。
要在走道中间凭空增加一个楼梯间和前室,意味着需要砸穿既有楼板、重新做楼梯基础加固,甚至可能影响建筑外立面和原有结构受力体系。结构改造的成本和施工难度极大,且往往会损失宝贵的客房面积。
改造项目遇到25米走道,业内最常规、最务实的处理路径是:
■ 如果走道两端或侧面有足够面积的可开启外窗,直接按规范计算满足自然排烟条件即可。
■ 如果属于暗走道,直接设计一套机械排烟系统(排烟风机+风管+排烟口),这比砸楼板建楼梯间的代价小得多。
关于问题3:有没有相关的图集或者实例可以参考?
可以参考以下两本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里面有非常详细的平面实例和节点大样:
■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图示》15K606:重点看走道防烟分区的划分原则、自然排烟窗的有效面积计算以及机械排烟口的布置要求。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18J811-1:里面有各种走道形式(单面布房、双面布房、袋形走道等)的疏散距离计算示意和前室设置要求。
以下信息基于训练数据覆盖时间范围内的公开信息,消防设计涉及生命财产安全,且各地消防审查尺度可能存在差异,具体设计方案请务必以当地图审机构和消防主管部门的最终审批意见为准。 建议楼主在做方案前,先和当地的图审专家沟通一下这种“中间加前室”的做法是否被认可,避免后期大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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