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商场地面已设置疏散指示灯天花是否还需要设置?
大中型商场地面已设置疏散指示灯天花是否还需要设置?大中型商场地面已设置疏散指示灯天花是否还需要设置?
相关问题讨论:
1. 疏散距离的计算是否需要考虑走道宽度的影响?
2. 这个要求在改造项目中如何适用?
3. 有没有相关的图集或者实例可以参考?
以下解答基于我掌握的规范版本(如GB 51309-2018、GB 55037-2022等),规范及政策可能会有更新,具体条文请以最新发布的官方文件为准。
关于地面与天花指示灯的设置
结论是:地面设置了,天花(或墙面)依然需要设置,两者不能互相替代。
根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 51309-2018第3.2.9条的规定,对于展览厅、商店、营业厅等开敞空间场所的疏散通道:
■ 当疏散通道两侧设置了墙、柱等结构时,方向标志灯应设置在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柱面上。
■ 当疏散通道两侧无墙、柱等结构时,方向标志灯才设置在疏散通道的上方(天花)。
同时,该条文第3款明确规定,特大型、大型商场应在疏散走道、主要疏散路径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也就是说,地面标志是“增设”的辅助连续指示,而墙面或天花的标志灯才是主方向指示。如果图纸上只有地面标志而没有墙面或天花的标志灯,图审是肯定通不过的。
关于疏散距离计算与走道宽度的关系
疏散距离的“限值”(比如规范规定的30m、37.5m等最大允许距离)是固定标准,不考虑走道宽度的影响。走道再宽,也不能突破规范规定的距离上限。
但在计算实际疏散距离时,如果是走道内的疏散路径,通常是沿着行走路径的中心线来计算折线距离。走道宽度本身不会让你获得距离上的“折减”。不过实际工程中,如果走道特别宽,人在里面遇到障碍物实际行走的斜线距离可能会略长,但设计和审查时统一按中心线计算即可。
改造项目中的适用问题
改造项目原则上消防要求从严。根据《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GB 55022-2021,如果改造改变了建筑的使用功能、增加了建筑面积或改变了防火分区,消防系统必须按现行规范重新设计。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GB 51309-2018实施后,强制要求采用A型灯具(安全电压)。很多老旧商场改造时,原有的220V系统必须全部替换为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或自带电源系统)。这个在改造项目中是硬性要求,不能因为“原建筑建成时是合规的”就保留旧系统。如果是局部小改造且不改变防火分区,需提前与当地图审沟通是否允许按原标准执行,但涉及系统电压安全的通常都要按新规走。
相关图集与实例参考
■ 推荐查阅国家标准图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19D702-7,里面有非常详细的商场开敞空间、走道、楼梯间的灯具布置平面示例和系统图,直接照着画能避免很多坑。
■ 实例方面,你可以去当地新建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如大悦城、万达等)实地看一下。它们的主动线通道墙面1米以下一定有方向标志灯,地面有连续的发光条带,而在中庭等无墙柱的大空间,天花吊顶下会吊装双面方向标志灯。
消防安全涉及生命财产安全,具体设计方案请务必以当地图审机构和消防审查部门的最终审批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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