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防烟分区实测得出的风量,合格的判断依据是什么?
一个防烟分区实测得出的风量,合格的判断依据是什么?如一个防烟分区是走道,计算风量要求是13000。现场测风速算出的风量,是大于等于13000,还是大于等于13000的1.2倍,视为合格了?该防烟分区的设计风量是13000还是15600了?
相关问题讨论:
1. 这个问题在实际工程中应该如何把握?
2. 有没有相关的规范条文可以进一步明确?
3. 各位同仁有没有类似的处理经验可以分享?
关于设计风量是13000还是15600
这个首先要理清“计算风量”和“设计风量”的概念。根据《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第4.6.1条规定,排烟系统的设计风量不应小于该系统计算风量的1.2倍。
你提到的13000是“计算风量”,那么该防烟分区的“设计风量”必须是 13000 × 1.2 = 15600 m³/h。图纸上标注的排烟风机额定风量和系统设计风量,都应该是15600或者比它更大的数值。如果图纸设备表里风机风量只写了13000,那就是设计失误,没有乘以1.2的系数。
关于实测风量合格的判断依据
现场实测风量是用来和“设计风量”做对比的,而不是和“计算风量”对比。
根据《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16第11.2.2条规定,系统总风量调试结果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应为-5%~+10%。
也就是说,现场实测出来的风量,合格的下限通常是设计风量的95%,即 15600 × 0.95 = 14820 m³/h。如果实测风量只达到13000,那是不合格的。因为1.2倍的系数就是为了抵消风管漏风和系统阻力偏差,实测只有13000说明系统实际有效排烟量没达到设计预期,真发生火灾时排烟效果会打折扣。
实际工程中的把握与处理经验
在实际项目中,防排烟风量问题在消防验收时经常卡脖子,分享几点避坑经验:
■ 图纸会审阶段必须核对参数。拿到图纸第一件事,看暖通计算书里的计算风量和图纸设备表里的风机风量是否匹配。很多设计人员图省事,设备表里直接填计算风量,到了消防验收一测一个不吱声,最后只能砸吊顶换大风机,代价极大。
■ 现场测试要注意测量方法。测风口风速算风量时,由于风口百叶格栅的遮挡和气流紊乱,直接用风速仪测表面风速误差非常大。条件允许的话,尽量用风量罩直接罩住风口测,或者在风管直管段开测孔用皮托管/热敏风速仪测,这样数据更准,避免因为测量方法不对导致“假性不合格”。
■ 重点关注风管漏风率。有时候风机出口总风量够15600,但最远端风口风量死活不够。这通常是风管制作安装质量不行,咬口不严或者法兰垫片没垫好。防排烟风管属于中压或高压系统,必须严格按规范做漏风量测试,不能糊弄。
■ 联动调试时的阀门状态。测风量时一定要确认其他防烟分区的排烟阀是常闭状态,只开启当前测试防烟分区的排烟阀。如果其他阀门没关严,风量被分流,测出来的数据肯定不达标。
最后提醒一下,以上引用的规范条文基于目前现行有效的版本,具体项目的验收尺度请务必以当地住建和消防审查部门的最新指导意见为准。如果发现图纸风机参数确实只写了13000,尽早提图纸疑问走设计变更,千万别带着问题硬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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