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大厅室内消火栓是大理石门,开启角度不足120°
建筑大厅室内消火栓是大理石门,开启角度不足120°为保持装修风格一直,消火栓箱体门已不存在,目前为焊接龙骨外覆大理石的门,本身与消火栓之间存在一定间距,属于检修口性质,鉴于此种情形,开启角度为90°不满足相关规范120°的要求,可否认为比门属于检修口性质而并非消火栓箱体门?
相关问题讨论:
1. 这个问题在实际工程中应该如何把握?
2. 有没有相关的规范条文可以进一步明确?
3. 各位同仁有没有类似的处理经验可以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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