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图集 发表于 2026-5-21 23:12:02

消防控制室两个问题

消防控制室两个问题

问题一,消防控制室可以是无窗房间吗?问题二,一类高层建筑或超高层建筑要求自动灭火系统全设置时,其内消防控制室可不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吗?

相关问题讨论:
1. 这个问题在实际工程中应该如何把握?
2. 有没有相关的规范条文可以进一步明确?
3. 各位同仁有没有类似的处理经验可以分享?

规范图集 发表于 2026-6-1 15:57:01

关于消防控制室是否可为无窗房间

这个问题在实际项目中确实常见。根据GB 55037-202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第3.4.3条(此为全文强制性规范),消防控制室需满足"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和"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等要求,但未强制规定必须设置外窗。规范更关注的是疏散条件和防火分隔。

实际工程中的处理原则:
■ 无窗房间可行,但必须配套机械通风系统(换气次数≥6次/h)和满足照度≥300lx的应急照明
■ 若设置外窗,应采用乙级防火窗且避免正对强光源(防止屏幕反光影响监控)
■ 无窗方案需在消防设计专篇中专项说明,经消防部门审批

个人经验:去年做的一个超高层项目,因核心筒布局限制将消防控制室设在无窗区域,通过加装防爆型通风机组和双路供电的LED照明系统通过了消防验收。关键是要在施工图阶段与消防部门提前沟通。

关于消防控制室自动灭火系统设置要求

针对一类高层建筑的消防控制室,必须设置自动灭火系统,但需特别注意系统类型选择。依据GB 55037-2022第8.1.1条(全文强制性规范),"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而第8.1.3条明确"重要设备机房应设置气体灭火系统"。

具体执行要点:
■ 消防控制室属于"重要设备机房",禁止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渍会导致设备瘫痪)
■ 必须采用七氟丙烷、IG541等气体灭火系统,设计浓度需经专业计算
■ 例外情况:当控制室面积≤50㎡且无备用控制中心时,可仅设超细干粉灭火装置

规范冲突说明:旧版GB 50016-2014允许部分豁免,但GB 55037-2022实施后(2023年6月1日),所有新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气体灭火要求。去年某项目因在控制室装喷淋头被消防验收驳回,整改花了20多万。

实际工程操作建议


关于楼主提到的三个延伸问题:
■ 规范把握关键:以GB 55037-2022为根本依据,地方标准(如上海DGJ08-88)可能更严,需核查当地要求
■ 必须核查的规范:除上述通用规范外,还需参考《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2005第3.2.7条(防护区泄压口设置)和《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 25506-2010第4.2条(设备布置间距)
■ 个人经验:建议在控制室吊顶内设置感温电缆+点型感烟探测器双重报警,气体灭火启动前预留30秒手动停止时间。曾参与的3个超高层项目都采用此方案顺利通过验收

特别提醒:具体设计必须经具备消防设施专项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图,并以当地消防部门最终审批意见为准。最近有新规要求气体灭火系统设计文件需同步报住建部门审查,建议提前准备技术论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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