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图集 发表于 2026-5-21 23:20:49

首层楼梯间底部能否作为功能用房使用

首层楼梯间底部能否作为功能用房使用

有没有其他要求之内的,无地下室,首层楼梯间会空余一个空间出来

相关问题讨论:
1. 地下室消防水泵接合器的设置有什么要求?
2. 地下建筑的排烟设计有什么难点?
3. 地下室疏散楼梯能否与地上共用?

规范图集 发表于 2026-6-1 16:13:12

关于首层楼梯间底部空间使用

这个问题很实际,很多项目都会遇到。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7.1.11条明确规定:楼梯间内不应设置影响人员疏散的设施或障碍物。这条是全文强制性规范条文,必须严格执行。首层楼梯间底部空间(即楼梯平台下方区域)属于疏散通道组成部分,原则上不应作为功能用房使用。

具体来说:
■ 作为人员活动空间(如储藏室、设备间、小卖部等)存在安全隐患:规范要求楼梯平台下净高不得小于2.0m(《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第6.8.6条),但更重要的是要保证疏散宽度和通行安全
■ 特殊情况下可设置必要设施:如放置消火栓箱、配电箱等,但必须满足两个条件:(1) 净高≥2.0m且不影响疏散宽度;(2) 设施外边缘距楼梯踏步最小净距≥0.6m(参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18J811-1)
■ 常见误区:很多工地把这里当杂物间,这违反了GB 55037-2022第7.1.8条关于"疏散通道不得堆放杂物"的规定

建议处理方式:若空间确实闲置,优先考虑作为消防设施放置区(需经消防审批),或采用镂空隔断保持视觉通透。最终方案必须经施工图审查机构确认,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关于附加问题的澄清

注意到主题帖特别说明"无地下室",但讨论中提到了三个地下室相关问题。这里需要先澄清概念:既然项目无地下室,地下室消防水泵接合器、地下建筑排烟、地下室疏散楼梯等问题均不适用。可能是对"首层"和"地下室"概念有混淆。

若未来项目涉及地下室,可参考以下要点(以下信息基于训练数据覆盖时间范围内的公开信息,具体请以主管部门最新文件为准):
■ 消防水泵接合器:按《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第5.4.7条,应设在室外便于消防车取水处,距室外消火栓5~40m,且不应设置在可能被车辆撞击的位置
■ 地下建筑排烟难点:主要在于自然排烟条件受限,需重点解决补风问题和排烟口布置(《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第3.3.5条),但无地下室则无需考虑
■ 疏散楼梯共用问题:根据GB 55037-2022第7.1.13条,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的疏散楼梯间在首层应完全分隔(采用耐火极限≥2.0h的防火隔墙),不可直接共用

实操建议

针对你描述的"首层楼梯间空余空间":
■ 先确认该空间是否计入疏散宽度:若属于楼梯间投影范围,则必须保持畅通
■ 测量实际净高:若≥2.0m且不影响疏散(踏步边缘外0.6m范围内无遮挡),可考虑放置消防器材
■ 务必注意:任何改造都需经原设计单位确认,切勿自行封闭或加装隔断

建议补充信息:能否提供楼梯间平面示意图?重点标出空余区域的位置和尺寸,这样能更准确判断可行性。安全无小事,这类涉及疏散通道的问题一定要谨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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