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图集 发表于 2026-5-21 23:25:04

在建工程室外消火栓

在建工程室外消火栓

请教您下,像这种情况,中间那个厂区还有布置室外消火栓的必要吗?在建工程的高层厂房。如果需要的话,我直接在整个管网上接根绿线。在这根绿线上布置消火栓可否可行。

相关问题讨论:
1. 不同耐火等级对构件的燃烧性能有什么要求?
2. 超高层建筑的避难层设置有什么具体要求?
3. 建筑分类的判定依据是按整体还是按防火分区?

规范图集 发表于 2026-6-1 16:09:43

关于中间厂区是否需要布置室外消火栓

这个问题需要结合厂区布局和规范要求来判断。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第7.2.5条,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应满足: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120m,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对于高层厂房(高度超过24m),属于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必须保证消防覆盖无死角。

如果中间厂区存在以下情况之一,就必须布置:
■ 厂区有独立建筑物或施工区域,且距离最近消火栓超过120m
■ 该区域有易燃材料堆放点或动火作业区
■ 厂区道路形成独立环路,导致现有管网无法有效覆盖

实际项目中我遇到过类似情况:某汽车厂在建项目中间区域有钢结构装配区,虽然距离主厂房消火栓直线距离110m,但因设备阻挡导致消防车无法直达,最终补充设置了2个室外消火栓。建议你先测量中间厂区到现有消火栓的实际通行距离(非直线距离),再对照规范判断。若不确定,可补充厂区总平面图或描述道路布局。

关于管网绿线上布置消火栓的可行性

直接从现有管网接支线布置消火栓的做法存在风险。根据GB 50974-2014第7.2.8条,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应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的水压不低于0.10MPa,且流量满足火灾延续时间要求。临时消防管网若采用枝状布置(即你说的"绿线"),可能出现以下问题:

■ 水压不足:支线末端压力可能低于0.10MPa,尤其当多点同时使用时
■ 流量受限:规范要求高层厂房室外消防流量不低于30L/s,若支线管径过小(如DN100以下),难以保证流量
■ 维护风险:单一故障点(如管道破裂)会导致整条支线失效

更稳妥的做法是:
● 将"绿线"改为环状管网(至少两路供水)
● 在接入点增设压力表和流量计,实测末端参数
● 参考规范附录B进行水力计算,确认满足要求

特别提醒:室外消火栓系统必须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具体方案需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你提到的"绿线"具体管径和材质是什么?这对判断很关键。

关于耐火等级与构件燃烧性能要求

不同耐火等级对构件的要求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3.2节有明确规定(注:以下信息基于训练数据覆盖范围内的公开信息,最新要求请以GB 55037-202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为准):


耐火等级承重墙/柱梁/楼板
一级不燃材料(≥3.0h)不燃材料(≥2.0h)
二级不燃材料(≥2.5h)不燃材料(≥1.5h)
三级难燃材料(≥2.5h)难燃材料(≥1.0h)
四级可燃材料(≥0.5h)可燃材料(≥0.5h)


关键点:
■ 工业厂房最低要求二级(甲乙类厂房需一级)
■ "不燃材料"指A级燃烧性能(如混凝土、钢材),"难燃材料"指B1级(如石膏板)
■ 现场常见问题:钢结构防火涂料厚度不足导致实际耐火极限不达标

关于超高层建筑避难层设置要求

超高层建筑(>100m)的避难层设置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第5.5.23条(注:具体条文请以GB 55037-2022最新版本为准):

■ 首个避难层高度:从首层至第一个避难层的高度不宜大于50m
■ 避难层间距:以上每隔不大于50m设置一个
■ 净面积要求:按5人/m²计算,例如3000人避难需600m²净面积
■ 关键构造:应设置独立防烟设施、消防电梯停靠点、消防专线电话

实际项目经验:某330m超高层项目在15F、30F、45F设置避难层,其中15F作为首个避难层距首层48m。特别注意避难区必须与设备用房完全分隔,且外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0h。

关于建筑分类判定依据

建筑分类必须按整体建筑判定,而非防火分区。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第5.1.1条:

■ 分类基准:建筑高度+使用功能+火灾危险性
■ 典型案例:某建筑地上1-3层为商场(高度15m),4-20层为住宅(总高60m),应整体判定为二类高层公共建筑
■ 防火分区作用:仅用于内部防火分隔(如商场每层划为独立分区),不影响建筑整体分类

常见误区:有人误将"商业网点"单独分类,但规范明确要求以建筑主体功能为主。对于厂房项目,需重点核查火灾危险性类别(甲乙丙丁戊类),这直接影响室外消火栓设置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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