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图集 发表于 2026-5-21 23:27:24

排烟防火阀的状态

排烟防火阀的状态

排烟系统管道上的排烟防火阀在非火灾情况下是处于开启状态还是关闭状态?

相关问题讨论:
1. 排烟系统与空调系统共用风道时需要注意什么?
2. 防烟分区长度超过规范限值时应该如何处理?
3. 自然排烟窗口的有效面积如何计算?

规范图集 发表于 2026-6-1 16:09:23

关于排烟防火阀状态

排烟系统管道上的排烟防火阀在非火灾情况下必须处于开启状态。根据《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第6.4.1条规定,排烟防火阀应常开设置,当排烟管道内烟气温度达到280℃时自动关闭。这个要求在规范中属于强制性条文(原文表述为"应"),必须严格执行。实际工程中我见过不少错误安装成常闭状态的案例,这样会导致火灾时无法及时排烟,非常危险。简单说:平时开着通气,着火冒高温烟才关。

特别提醒:具体系统设计需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意见为准,施工前务必取得消防审核文件。

关于排烟空调共用风道注意事项

当排烟系统与空调系统共用风道时,要重点注意三个问题:

■ 防火阀设置必须合规——根据GB 51251-2017第4.4.6条,共用风道应在穿越防火分区处设置280℃排烟防火阀,同时空调系统需配套设置70℃防火阀。两种防火阀的联动逻辑完全不同,接线时不能混淆
■ 风道材质要求更高——共用风道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GB 50736-2012第6.3.1条),普通镀锌钢板厚度要增加0.2mm以上,我建议直接用1.2mm厚钢板
■ 系统转换机制要可靠——空调模式转排烟模式时,必须确保所有无关风阀能15秒内完成切换(GB 51251-2017第5.2.2条)。去年验收过一个商场项目,就因转换时间超时被消防部门打回整改

注意:共用系统设计必须经消防部门专项审批,切勿自行简化

关于防烟分区超限处理

防烟分区长度超过规范限值(GB 51251-2017第4.2.4条规定:净高≤3m时最大允许长度24m)时,常规处理方案有:

■ 增设活动式挡烟垂壁——建议采用电动升降型,高度不低于500mm,下降时间≤60秒
■ 调整建筑布局——在超限区域增设实体隔墙(耐火极限≥1.0h),但需同步修改建筑平面
■ 采用机械排烟加强措施——如增加排烟口数量(按规范4.4.12条重新计算)、提高排烟风机风量(需复核管道承压能力)

需要强调的是:任何调整方案都必须重新提交消防设计审查。去年处理过某地下车库案例,分区长度超了3米,最终采用间距9m的挡烟垂壁才通过验收。具体做法要根据现场净高、储烟仓厚度等参数计算,建议委托原设计单位出变更图。

关于自然排烟窗有效面积计算

自然排烟窗的有效面积计算关键看三点:

■ 开启角度影响系数——根据GB 51251-2017第4.3.5条,当开启角度≥70°时,有效面积按窗面积100%计;角度在45°~70°时按80%计;小于45°时按50%计
■ 窗型修正系数——百叶窗需乘以0.6~0.8的流通系数(具体看百叶角度),我建议施工时实测百叶净空率
■ 位置要求——顶部排烟窗应设在储烟仓内,距顶棚距离≤0.3m(第4.3.3条)

举个实例:某住宅项目用1.5m×1.2m的上悬窗(开启角度60°),有效面积=1.5×1.2×0.8=1.44㎡。注意规范要求任一防烟分区所需自然排烟窗面积≥该分区面积的2%(第4.6.3条),计算时别漏掉这个底线要求。

重要提示:以上信息基于训练数据覆盖时间范围内的公开规范(截至2023年),具体实施请以最新发布的《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及当地消防部门要求为准。 消防系统事关重大,建议在深化设计阶段就让消防设施维保单位提前介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排烟防火阀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