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备问题
工程建设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备问题您好,咨询一个问题:根据公安部61号令要求,国家重点工程现场要按照消防重点单位管控,需要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进行备案。我们是核电厂,在电厂建设过程中,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模式。请问消防安全责任人备案是建设单位(业主方)还是工程总承包单位?
相关问题讨论:
1. 关于工程建设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备,现行规范中有没有最新的调整或补充?
2. 工程建设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备在施工和验收环节中需要注意哪些关键节点?
3. 各位有没有处理过类似工程建设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备的工程案例可以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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