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的这些小房间需要做排烟不呢
医院的这些小房间需要做排烟不呢请问刘老师,医院地上这些小房间面积有的不足50平,有的大于50平,且均无外窗,这些小房间需要设置排烟不呢?
相关问题讨论:
1. 排烟量计算时是按面积还是按换气次数取大值?
2. 排烟系统与空调系统共用风道时需要注意什么?
3. 学校的消防演练频率和内容有什么要求?
关于医院小房间是否需要设置排烟
这个问题要分情况讨论。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此为全文强制性规范,所有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第8.2.2条规定,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50㎡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间应设置排烟设施。
医院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结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8.5.4条补充说明:
■ 面积大于50㎡的房间:必须设置排烟设施(因医院房间基本都属于"经常有人停留"场所)
■ 面积小于等于50㎡的房间:原则上可不设,但需注意以下例外情况
● 作为疏散必经通道的房间(如护士站、走廊连接房)
● 存放大量可燃物的房间(如药品库、氧气站附属用房)
● 重要功能房间(如手术准备间、ICU缓冲间等)
特别提醒:题目中提到"均无外窗",根据GB 55037-2022第8.2.4条,这类房间自然排烟条件不满足,必须采用机械排烟系统。建议查阅医院建筑特殊要求,如《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 51039-2014第7.4.3条对医疗功能用房的具体规定。
关于排烟量计算取值
排烟量计算需同时计算两种方式并取大值。根据《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第4.6.3条规定:
计算方式具体要求适用场景
按面积计算不小于60m³/(h·㎡)建筑面积≤500㎡的房间
按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h中庭、大型空间等
实际操作中:
■ 先分别计算两种方式的排烟量
■ 取计算结果中的较大值作为设计排烟量
■ 最终设计风量还需乘以1.2的安全系数(GB 51251-2017第4.6.1条)
■ 特别注意:当房间净高超过6m时,需按《标准》第4.6.8条修正计算
关于排烟与空调共用风道注意事项
共用风道需满足多重技术要求,根据GB 51251-2017第5.2.2~5.2.3条:
■ 必须设置280℃自动关闭的排烟防火阀(安装在风机入口处)
■ 风机必须满足280℃持续工作30min的耐高温要求
■ 需配置可靠的自动切换系统:
● 火灾时自动关闭空调功能
● 同步开启排烟模式
● 切断与排烟无关的通风支路
■ 风管材料必须采用不燃材料(耐火极限≥1.0h)
■ 风口设计需兼顾平时通风量和火灾排烟量(建议采用多叶排烟口)
特别注意:共用系统需经消防部门专项审批,实际项目中建议优先采用独立排烟系统,避免因系统复杂导致故障风险增加。
关于学校消防演练要求
这个问题属于消防安全管理范畴。根据《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实施导则》GB/T 38315-2019(替代原公安部61号令相关内容):
学校类型演练频率核心内容要求
中小学、幼儿园每月至少1次包含教室、宿舍疏散路线,重点训练低龄学生
高等院校每学期至少2次需覆盖实验室、宿舍、食堂等不同场景
具体实施要点:
■ 演练内容必须包含:报警响应、疏散引导、初期火灾扑救、伤员救助
■ 每次演练后要填写《演练评估记录》,根据问题修订预案
■ 寄宿制学校必须包含夜间演练(每学期至少1次)
■ 重要提示:具体执行应以当地消防救援机构最新要求为准,不同省份可能有细化规定。
补充说明
以上信息基于训练数据覆盖时间范围内的公开信息整理,具体条文请以最新发布的规范原文为准。GB 55037-2022等全文强制性规范实施后,原GB 50016相关条文已部分废止,实际项目中请务必核对最新有效版本。涉及医院消防设计,最终方案应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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