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廊高度小于3m时,当防烟分区设电动挡烟垂壁划分,电动挡烟垂壁是否可以下降至距地小于2m?
走廊高度小于3m时,当防烟分区设电动挡烟垂壁划分,电动挡烟垂壁是否可以下降至距地小于2m?走廊高度小于3m时,当防烟分区设电动挡烟垂壁划分,电动挡烟垂壁是否可以下降至距地小于2m?
相关问题讨论:
1. 排烟系统与空调系统共用风道时需要注意什么?
2. 自然排烟窗口的有效面积如何计算?
3. 防烟分区长度超过规范限值时应该如何处理?
关于挡烟垂壁下降高度问题
根据《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第4.2.1条规定:挡烟垂壁等挡烟设施的下沿至楼地面、踏步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0m,且该条为强制性条文。此规定适用于所有公共建筑空间,与走廊高度是否小于3m无关。
即使在净高较低的走廊中,挡烟垂壁下降后距地高度也不得低于2.0m。这是为了确保人员疏散时的视野和通行安全。若强行降至2m以下,不仅违反强制性规范,还会阻碍疏散路径,火灾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特别提醒:GB 51251-2017已于2018年8月1日实施,以下信息基于该规范内容,具体条文请以最新发布的规范原文为准。设计时应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关于排烟与空调系统共用风道注意事项
共用风道需重点考虑以下三点:
■ 耐火极限要求:根据GB 51251-2017第4.4.8条,排烟管道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h,当吊顶内敷设时不应低于1.0h。共用风道必须满足此要求,通常需采用镀锌钢板+防火包裹处理。
■ 阀门设置:必须安装280℃自动关闭的排烟防火阀(GB 51251-2017第6.1.5条)和70℃熔断关闭的防火阀(GB 50736-2012第8.5.4条),并确保火灾时能自动切换至排烟模式。
■ 风机选型:需按两种工况分别计算风量,取较大值。注意排烟风机应能在280℃连续工作30min(GB 51251-2017第4.4.2条),而空调风机通常无法满足此要求,建议独立设置排烟风机。
关于自然排烟窗口有效面积计算
有效面积计算依据GB 51251-2017第4.3.5条,具体规则如下:
■ 开启方式决定计算方法:
● 悬窗开启角度≥70°时,有效面积按窗面积100%计算
● 悬窗开启角度<70°时,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约等于窗面积×sinθ)
● 百叶窗需乘以有效流通系数(通常取0.6~0.8,具体看百叶角度)
■ 计算要点:有效面积指实际通风面积,非窗框总面积。例如1.5m×1.0m的上悬窗,开启角度45°时,有效面积≈1.5×1.0×sin45°=1.06㎡。
■ 特别注意:规范要求任一防烟分区自然排烟窗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分区建筑面积的2%(GB 51251-2017第4.6.3条),计算时需严格核对。
关于防烟分区超长处理措施
当走廊防烟分区长度超过规范限值(60m)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 首选方案:增设电动挡烟垂壁将长走廊划分为多个≤60m的防烟分区(GB 51251-2017第4.2.4条)。例如80m长的走廊可设在40m处增设一道挡烟垂壁。
■ 次选方案:若结构条件限制无法增设挡烟垂壁,需重新计算排烟量。根据GB 51251-2017第4.6.3条,超长区域排烟量应按超长部分长度占总长度比例增加,但此方案需经消防部门专项论证。
■ 关键提醒:任何调整都必须重新进行排烟模拟验证(GB 51251-2017第3.1.6条),确保火灾时烟气层高度不低于1.8m。建议优先采用增设挡烟垂壁的常规做法,避免复杂计算带来的不确定性。
以上信息基于现行规范整理,具体实施请以最新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及当地消防部门要求为准。涉及具体工程参数时,务必由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复核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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