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高层民用住宅消防疏散宽度问题
咨询高层民用住宅消防疏散宽度问题根据《消防住宅防火规范》5.5.30-住宅建筑的户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净宽度应经计算确定,且户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和首层疏散外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0m。建筑高度不大于18m的住宅中一边设置栏杆的疏散楼梯,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0m。 我想问的是,假设小区入户门口过道宽1.2m, 门开启最大后的宽度只有0.48m,这样的疏散通道的宽度满足不小于0.9m的宽度要求吗?望给与明确解读。
相关问题讨论:
1. 规范的强制性条文和推荐性条文在执行中有什么区别?
2. 疏散门的开启方向和宽度有什么具体要求?
3. 新规范实施后旧项目如何处理合规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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