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与7号令的区别
136与7号令的区别公安部第136号令与应急管理部第7号令有什么区别 ,因为罚款内容不一样 考试考那个呢
相关问题讨论:
1. 关于136与7号令的区别,现行规范中有没有最新的调整或补充?
2. 136与7号令的区别在施工和验收环节中需要注意哪些关键节点?
3. 各位有没有处理过类似136与7号令的区别的工程案例可以分享?
关于核心问题:136号令与7号令的区别及考试重点
公安部第136号令《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已于2018年5月30日废止(依据应急管理部公告),现行有效的是应急管理部第7号令《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2020年4月7日发布,2020年6月1日实施)。两者核心区别如下:
对比项公安部136号令(已废止)应急管理部7号令(现行)
发布部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机构改革后承接消防职能)
实施时间2009年6月1日2020年6月1日
关键变化培训对象限于机关/团体/企业等新增物业服务企业、校外培训机构等责任主体;明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罚款条款第34条:单位不组织培训处5000-5万罚款第31条:同类行为罚款调整为2000-10000元(更契合《行政处罚法》)
法律效力已废止,不得引用现行强制性文件
考试务必以7号令为准!136号令在2020年6月后已不具备法律效力,住建/消防考试大纲(如一消《综合能力》)均采用7号令内容。特别提醒:若试题出现"公安部136号令",属于过期题目,应按7号令逻辑作答。
关于问题1:现行规范调整情况
应急管理部7号令是当前唯一有效版本,目前无补充修订文件。但需注意:
■ 2023年部分省份出台实施细则(如《江苏省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实施办法》),对建筑工地培训频次有细化要求(每季度≥1次)
■ 与《消防法》第十六条衔接更紧密,明确施工单位"必须组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 特别提示:以下信息基于训练数据覆盖时间范围内的公开信息,具体执行请以应急管理部官网最新公告为准
关于问题2:施工验收关键节点
在消防验收环节需重点核查:
■ 培训记录真实性——7号令第18条要求留存签到表、影像资料,验收时常见问题:补签记录、未覆盖特殊工种(电焊/防水作业人员)
■ 培训内容合规性——必须包含《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 50720-2011相关内容(如动火审批、临时消防设施)
■ 责任主体落实——建设单位需提供总包/分包单位培训证明,监理单位应在《消防验收自评报告》中专项说明
特别提醒:消防验收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意见为准,以上仅为常规要求
关于问题3:工程案例分享
去年某商业综合体项目验收时遇到典型问题:总包单位用136号令旧模板做培训记录(引用已废止的罚款条款),消防部门直接退回整改。关键教训:
■ 新旧文件混用是高频雷区,所有培训教材必须更新为7号令表述
■ 验收前务必核对:培训对象是否覆盖外墙保温施工人员(7号令新增要求)
■ 建议做法: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单列"消防安全教育"章节,明确培训频次、内容及记录方式
最后强调:涉及消防法规执行问题,务必以项目所在地消防救援机构的书面意见为准。手头有具体验收资料的话,可以补充说明细节再帮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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