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图集 发表于 2026-5-22 09:08:14

关于大平层住宅户型采用剪刀梯的问题

关于大平层住宅户型采用剪刀梯的问题

各位老师好,近日网上看到一个大平层的项目。整个户型500多平,采用剪刀梯。规范图示中已经明确,两户的情况下,这种在公区只能到达一个安全出口的做法是不行的。那么请问,如果只有一户,这种做法是否可行。这个项目名位麓辰黑珍珠,应该是比较新的项目。

相关问题讨论:
1. 疏散人数的取值标准在商业建筑中如何准确计算?
2. 高层住宅的消防电梯是否可以兼作客梯?
3. 多业态混合建筑的疏散通道是否可以共用?

规范图集 发表于 2026-6-11 15:51:19

关于大平层单户采用剪刀梯的可行性

这个问题很关键,单户大平层采用剪刀梯是否可行,核心在于能否满足"两个独立安全出口"的要求。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全文强制性规范)第7.1.8条规定:住宅建筑应至少设置2个安全出口,但当建筑高度不大于54m且每单元仅设置1部疏散楼梯时,户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建筑高度大于54m时,户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对于剪刀梯:
■ 剪刀梯本质上提供两个独立的疏散梯段,但必须满足水平距离不小于5m的要求(GB 55037-2022第7.1.9条)
■ 单户大平层情况下,关键要看户内设计:如果户型能保证从任一房间出发,通过户内通道可到达两个不同方向的梯段入口(且两个入口间距≥5m),则符合规范
■ 但若公区仅能到达一个梯段(如主题帖所述),即使只有一户也不可行——因为规范要求的是"独立安全出口",而非仅物理存在两个梯段

特别提醒:您提到的"规范图示"应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图示,但该规范相关条文已被GB 55037-2022取代。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意见为准,建议提供具体户型图进一步分析。类似500㎡大平层项目,我们曾处理过需在户内设置连通两个梯段的专用走廊的案例。

关于商业建筑疏散人数计算

商业建筑疏散人数计算有明确依据:
■ 按《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7.1.5条,疏散人数=建筑面积×人员密度指标
■ 人员密度取值需严格对应业态:
● 商场营业厅:0.43~0.60人/m²(取值依据《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 48-2014第3.1.5条)
● 餐饮场所:0.75~1.0人/m²
● 影院:按座位数1.1倍计算
■ 准确计算要点:
● 需区分不同功能区域分别计算(如商场中超市、服装店密度不同)
● 高峰时段系数:大型商业建议乘以1.2~1.5的系数
● 实际工程中最好结合客流量监测数据修正

注意:该计算必须由设计单位在消防专篇中明确,最终以消防审查意见为准。

关于消防电梯兼作客梯问题

高层住宅消防电梯可以兼作客梯,但必须满足强制性要求:
■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9.2.3条明确规定:消防电梯可与客梯兼用
■ 兼用前提条件:
● 载重量≥1000kg(旧规800kg,新规范已提高)
● 从首层到顶层运行时间≤60秒
● 前室面积≥6㎡且短边≥2.4m
● 具备专用消防操作按钮和应急电源
■ 实操建议:
● 兼用电梯井道和机房需按消防电梯标准建造
● 日常使用中应设置消防优先模式
● 必须经当地消防部门验收确认,我们项目曾因按钮标识不规范被要求整改

关于多业态混合建筑疏散通道共用问题

多业态建筑的疏散通道原则上不应共用,规范有严格分隔要求:

建筑类型规范要求是否允许共用
住宅+商业GB 55037-2022第7.1.4条:应采用防火墙分隔住宅疏散通道必须独立
办公+商业GB 55037-2022第7.1.5条:不同功能区应有独立疏散仅允许在首层共用安全出口
地下商业+车库GB 50067-2014第6.0.3条:疏散楼梯应分别设置完全禁止共用


特别注意:即使允许局部共用(如首层出口),也需满足:
■ 防火分隔耐火极限≥2.0h
■ 商业部分疏散宽度按叠加人数计算
■ 必须经消防性能化设计论证

所有涉及消防设计的结论,请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意见为准。以上信息基于训练数据覆盖范围内的公开信息,具体项目实施前务必核查最新规范版本。建议"麓辰黑珍珠"这类新项目重点核对GB 55037-2022实施后的设计变更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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