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廊式住宅,疏散走廊长度超过60米,走廊宽度1.8m,请问走廊是否划分防烟分区?
通廊式住宅,疏散走廊长度超过60米,走廊宽度1.8m,请问走廊是否划分防烟分区?请教老师,按照《烟规》4.2.4说的是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中防烟分区的划分方式,如果住宅疏散走廊长度超过20米,按照《建规》是需要设置排烟设施的,可是不知道怎样设置,想请教?假如通廊式住宅,疏散走廊长度超过60米,走廊宽度1.8m,请问走廊是否划分防烟分区并设置排烟设施?划分防烟分区的话,如何划分,执行哪条规范?谢谢!盼复!
相关问题讨论:
1. 高层建筑外墙装修的防火等级有什么要求?
2. 防烟分区长度超过规范限值时应该如何处理?
3. 多业态混合建筑的疏散通道是否可以共用?
关于住宅疏散走廊防烟分区问题
先说核心结论:通廊式住宅疏散走廊长度超过60m必须划分防烟分区并设置排烟设施,这是强制性要求。
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9.2.2条(此为全文强制性规范,所有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民用建筑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应设置排烟设施。你提到的60m长走廊远超此限值,必须设置排烟系统。
关于防烟分区划分,关键看《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9.2.3条:住宅建筑中的防烟分区最大允许面积不应大于500㎡,长边最大允许长度不应大于60m。你描述的走廊宽度1.8m,即使按1.8m×60m=108㎡计算也小于500㎡面积限值,但长度60m已达到长边最大允许长度临界值。因此当走廊长度超过60m时,必须在长度方向划分防烟分区。
具体划分建议:
■ 在走廊长度方向上,每50~60m设置一道挡烟垂壁(高度不小于500mm)
■ 挡烟垂壁可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安装在顶棚下或梁下
■ 每个防烟分区内应设置独立的排烟口,排烟量按《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第4.6.3条计算
■ 注意挡烟垂壁不得影响疏散宽度,安装后走廊净宽仍需≥1.8m(符合《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要求)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第4.2.4条确实主要针对公共建筑,但2023年6月1日实施的《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作为全文强制性规范,已明确将住宅建筑纳入统一管理,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中相关条文自行废止。
提醒:具体排烟系统设计必须经消防设计审查,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意见为准。施工前务必取得正式设计文件,切勿自行确定方案。
关于高层建筑外墙装修防火等级问题
你补充提问的高层建筑外墙装修防火要求,主要依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
■ 外墙装饰层材料燃烧性能要求:
● 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装饰层应采用A级不燃材料
● 建筑高度不大于54m的住宅:装饰层可采用B1级难燃材料(注意:B2级可燃材料已不允许用于高层住宅外墙装饰)
■ 需特别注意区分概念:
● 装饰层(面层):指涂料、饰面砖等直接暴露的装饰材料
● 保温系统:包含保温层、防护层等,要求更严格(如>27m住宅保温材料不应低于B1级)
■ 实务中常见误区:
● 误将"外墙保温材料要求"套用到"装饰层"上(两者规范要求不同)
● 忽略防护层的防火要求(如保温系统外侧的抹面砂浆厚度不足)
● 使用金属装饰板时未考虑内部空腔的防火封堵
建议操作:
[*]查明建筑具体高度,确定对应的燃烧性能等级[*]要求材料供应商提供省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燃烧性能检测报告[*]施工前将材料送检,确保与设计文件要求一致
注:以上信息基于训练数据覆盖时间范围内的公开信息,具体条文请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最新发布的规范原文为准。地方有更严格要求的(如北京、上海等地标),应优先执行地方标准。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