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大神权威帮我解释下,位于4楼舞厅,防火隔墙到底能不能开防火门连通
有没有大神权威帮我解释下,位于4楼舞厅,防火隔墙到底能不能开防火门连通位于4楼舞厅,面积为600方,5.4.9条文规定4楼200平方为一个厅,用防火隔墙,隔出一个个厅,A,说防火隔墙上可以用防火门,这样就可以厅连着厅,是根据5.4.9最后一段话,建设在厅室墙上的门和该场所与建设内其他部位相通的门均采用乙级防火门,所以认为可以用防火门在防火隔墙这样营业时候开着,检查就关上,B,说,不能用防火门在防火隔墙上,因为厅和厅之间是独立厅,而且规定2小时➕1小时进行分隔,单元之间或与其他场所之间的分隔构件上无任何门窗,所以认为不能用防火门请问哪位深资大神帮我解读下,我真搞不懂,搞迷糊了,创业不容易,所以问清楚在行动,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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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4楼舞厅防火隔墙能否开防火门的问题
这个问题很关键,直接关系到消防验收能否通过。结论很明确:在4楼舞厅的防火隔墙上不能开设防火门连通不同厅室。下面详细解释一下原因。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5.4.9条第5款规定:"歌舞娱乐场所布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时,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²,厅、室之间及与建筑的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设置在厅、室墙上的门和该场所与建筑内其他部位相通的门均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这里有几个关键点需要澄清:
■ 规范中"一个厅、室"是指相互独立、有完整防火分隔的空间单元。如果厅室之间通过防火门连通,实际上就形成了一个大于200m²的连续空间,这直接违反了"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²"的强制性要求。
■ "设置在厅、室墙上的门"指的是厅室与疏散走道、楼梯间等其他功能区域相连的门,不是指厅室之间的门。厅室之间的防火隔墙必须保持完整性,不允许开设任何门洞。
■ 有些同行误解"该场所与建筑内其他部位相通的门"包括厅室之间的门,这是错误的。"该场所"指的是整个歌舞娱乐场所区域,"其他部位"指的是建筑内非歌舞娱乐区域(如办公区、疏散通道等)。
A观点说"营业时开着,检查就关上"的做法存在严重问题:
● 防火门在营业期间必须保持关闭状态才能起到防火分隔作用,营业时开着就等于没有分隔
● 消防检查会要求防火门处于常闭状态或带闭门器的常开状态(火灾时自动关闭),不可能允许营业时长期开启
● 更重要的是,即使装了防火门,厅室之间的连通已经使总面积超过了200m²的限制
B观点是正确的,原因有三:
● 2.00h防火隔墙+1.00h楼板构成的是完整防火分隔单元,开设门洞就破坏了分隔完整性
● 规范限制单个厅室面积不超过200m²是为了控制火灾规模和人员疏散时间,连通后失去意义
● 实际工程中,消防验收时会严格检查每个厅室是否独立,面积是否超标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GB 55037-202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作为全文强制性规范已于2023年6月1日实施(此为全文强制性规范,所有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其中第7.2.2条延续并强化了这一要求:"厅、室之间及与建筑的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楼板分隔"。该规范取代了GB 50016中相应条款,执行标准更为严格。
实务建议
■ 如果已经将600m²舞厅用防火隔墙分隔成3个200m²的厅室,必须确保厅室之间完全独立,防火隔墙上不能开设任何门洞
■ 每个厅室应有独立的疏散出口,疏散门应直接开向疏散走道
■ 与疏散走道相连的厅室门必须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安装闭门器
■ 若确实需要连通不同厅室,只能通过增加疏散走道实现,不能直接在防火隔墙上开门
消防安全无小事,最终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意见为准。建议带着平面图去咨询当地消防审验机构,避免后期整改造成更大损失。这种问题最好在设计阶段就解决,施工后再改代价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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