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机房防火分隔
电梯机房防火分隔原设计是一部普通电梯,一部消防电梯,需要做防火分隔的,图审也过了。后期施工中建设方变更图纸,全部改成消防电梯!设计院也给了文字回复俩部都是消防电梯,不需要做防火分隔!二次变更的图纸需要图审意见吗?
相关问题讨论:
1. 消防电梯井底的排水设施如何设置?
2. 消防电梯的前室面积和短边尺寸有什么要求?
3. 消防登高操作场地的长度和宽度有什么硬性规定?
关于电梯机房防火分隔变更
针对原设计普通电梯与消防电梯需做防火分隔,后期变更两部均为消防电梯的情况: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6.2.9条,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电梯井、机房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但当两部电梯均为消防电梯且服务于同一防火分区时,规范未强制要求设置防火分隔——设计院文字回复符合工程实践,因为消防电梯本身已按防火要求设计,相邻机房无额外风险。
关于二次变更图纸是否需要图审:需要重新图审。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46号)第十九条,涉及消防系统重大变更(如普通电梯变更为消防电梯)必须重新提交图审。虽然设计院已出具文字说明,但图审机构需确认变更后的消防电梯数量、井道布置、前室设置等是否满足整体消防要求。以下信息基于训练数据覆盖时间范围内的公开信息,具体以住建部门最新规定为准。
关于消防电梯井底排水设施
必须按规范设置排水系统。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7.3.7条规定:
■ 排水井容量不应小于2m³
■ 排水泵排水量不应小于10L/s(相当于36m³/h)
■ 建议在井底最低点设集水坑,坑内安装两台潜污泵(一用一备),控制箱应设在消防控制室
■ 实际施工中常见问题是排水管未引至室外雨水系统,而是接入污水管,这会导致暴雨时倒灌,务必注意管道路由
关于消防电梯前室要求
关键参数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3.5条:
项目独立前室合用前室(与楼梯间)
使用面积公共建筑≥6.0m²<br>住宅≥4.5m²公共建筑≥10.0m²<br>住宅≥6.0m²
短边最小尺寸≥2.4m(所有情况)≥2.4m(所有情况)
特别提醒:前室短边尺寸不足2.4m会导致消防员携带装备通行困难,图审和消防验收必查项。曾有个项目因短边仅2.2m被要求整改,加宽墙体损失了20多万元。
关于消防登高操作场地
硬性规定来自《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2.1~7.2.2条:
■ 长度:不应小于建筑一个长边或周长的1/4,且最小长度为15m
■ 宽度:不应小于10m
■ 场地与建筑外墙距离:5m~10m(小于5m影响云梯展开,大于10m超出救援范围)
■ 地面坡度:不宜大于3%(实测超过5%会导致云梯车侧翻风险)
常见误区是仅满足长度要求而忽略宽度,某住宅项目登高场地宽8m被消防部门驳回。建议施工前用全站仪复核场地尺寸,避免后期硬化后整改。
重要提醒:消防设计最终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意见为准,涉及变更务必取得书面确认。 建议携带变更图纸和设计院说明,先与图审机构沟通确认流程,避免施工完成后返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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