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层商业网点原建筑没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对其中的一个网点进行消防设计时该网点按归范要求不需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还要考虑整个建筑吗
三层商业网点原建筑没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对其中的一个网点进行消防设计时该网点按归范要求不需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还要考虑整个建筑吗三层商业网点原建筑没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对其中的一个网点进行消防设计时该网点按归范要求不需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还要考虑整个建筑吗?(整个建筑单层面积超过1500总面积超3000)
相关问题讨论:
1. 步行街消防设计中各层的防火分隔怎么做?
2. 喷淋系统在寒冷地区冬季防冻有哪些常见做法?
3. 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设计有什么特殊难点?
关于网点是否需考虑整体建筑的喷淋系统
这个问题很典型,必须考虑整体建筑。虽然单个网点可能符合免设条件,但关键看建筑整体规模。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2023年6月1日实施)第8.1.1条强制性条文规定:单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商业建筑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你提到整个建筑单层超1500㎡且总面积超3000㎡,已触发该强制要求。
需要特别注意两点:
■ GB 55037-2022是全文强制性规范,自实施之日起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中相关条文(如第8.3.4条商业网点免设条件)中与本规范不一致的条款已自行废止
■ 即使局部网点改造符合旧规范免设条件,但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第十七条,改造工程必须满足现行强制性规范要求,不能因局部合规而忽视整体
实际操作中消防部门会重点审查:
● 是否按整体建筑规模设置了喷淋系统
● 局部改造区域是否与原有消防设施有效衔接
● 管网压力、水源是否满足新增需求
关于步行街各层防火分隔
步行街防火分隔需满足双重要求:
■ 根据GB 55037-2022第6.4.4条,步行街两侧商铺面向步行街的开口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h的防火隔墙,且开口部位应采用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0h的防火玻璃墙
■ 楼层间需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实体墙(或防火挑檐),这个要求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5.3.6条有详细说明,但需注意该条文在GB 55037-2022中已整合更新
常见做法是:
● 在二层及以上楼层外沿设置1.5m宽的防火挑檐
● 挑檐下部采用1.2m高实体墙(如加气混凝土砌块)
● 开口部位安装甲级防火玻璃(需提供消防产品认证证书)
关于寒冷地区喷淋防冻措施
冬季防冻主要采用三类方案,具体选择要看当地最低气温:
■ 干式系统:最常用方案,管道内充压缩空气,温度低于4℃时启动。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17第4.2.1条,干式系统配水管道充气压力宜为0.03~0.05MPa
■ 电伴热系统:在湿式系统管道外缠绕电伴热带,需配套温度监控和漏电保护。注意《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2012第8.11.4条要求伴热温度不低于5℃
■ 地下敷设:将主干管埋设在冻土层以下(北方地区通常需埋深1.5m以上),但支管仍需防冻处理
重点提醒:去年东北某项目就因电伴热功率不足导致喷头冻裂,建议在设计说明中明确标注:
● 电伴热带选型(如自限温型)
● 温度传感器设置间距(≤15m)
● 防冻测试要求(冬季前需做模拟低温测试)
关于商业综合体消防设计难点
这类项目最头疼的三个问题:
■ 疏散距离超限:中庭区域常出现疏散距离超标,解决方案是增设通高中庭的环形疏散走道(需满足GB 55037-2022第6.3.10条的宽度要求)
■ 防火分区穿越:餐饮区油烟管道穿越防火墙时,必须设置280℃自动关闭的防火阀(GB 50016-2014第6.3.5条),但很多项目漏设
■ 设备联动逻辑:特别是防排烟系统,根据GB 51251-2017第5.1.3条,中庭排烟量需按6次/h换气计算,但常与商铺排烟需求冲突
特别强调:消防设计必须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意见为准,以上分析基于GB 55037-2022等现行规范,但各省市可能存在执行细则差异。建议在方案阶段就与消防支队沟通确认,避免施工图完成后反复修改。
最后提醒:信息基于2023年公开规范文本,具体执行请以住建部门最新发布的实施指南为准。如果当地有特殊规定(比如某些省份对商业网点有更细要求),一定要优先执行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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