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图集 发表于 2026-5-22 09:48:40

超过100m的高层住宅,每户套内是否需要设置避难房间?

超过100m的高层住宅,每户套内是否需要设置避难房间?

《建规》5.5.32规定,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每户应设有一间避难房间。但是5.5.32条文说明解释为:“对于大于54m但不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尽管规范不强制要求设置避难层(间),但此类建筑较高,为增强此类建筑户内的安全性能,规范对户内的一个房间提出了要求”。那么,超过100m的高层住宅,每户套内是否需要设置一个避难房间呢?

相关问题讨论:
1. 高层建筑外墙装修的防火等级有什么要求?
2. 规范中表述模糊的条款在实际审查中如何把握?
3. 新规范实施后旧项目如何处理合规性问题?

规范图集 发表于 2026-7-4 01:44:36

关于超过100m住宅是否需要避难房间

超过100m的高层住宅,每户套内仍然需要设置避难房间。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5.5.32条规定:"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每户应有一间房间靠外墙设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该条款适用于所有大于54m的住宅建筑,包括超过100m的情况。条文说明中"大于54m但不大于100m"的表述仅是对该条款适用场景的举例说明,并非限定范围。

需要特别注意两点:
■ 超过100m住宅的额外要求:根据同一规范第5.5.31条,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必须设置避难层(间),第一个避难层楼地面至灭火救援场地地面的高度不应大于50m,两个避难层之间的高度不宜大于50m
■ 避难房间与避难层的区别:户内避难房间是火灾初起时的临时避难空间(要求耐火极限1.0h、乙级防火门等),避难层是整栋建筑的集中避难区域,两者功能互补而非替代

此处需强调:GB 55037-202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作为全文强制性规范已于2023年6月1日实施,替代了原GB 50016相关条款。但避难房间要求在新规范第5.3.1条中保持不变,避难层要求在第5.2.1条延续。具体实施请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关于外墙装修防火等级要求

高层建筑外墙装饰材料的防火等级要求如下:

建筑高度范围燃烧性能要求规范依据
≤24m不低于B2级GB 50016-2014第6.7.12条(旧规)
>24m且≤50m不低于B1级GB 55037-2022第6.3.5条
>50m必须为A级GB 55037-2022第6.3.5条


重点提醒:
■ 住宅项目需特别注意:即使建筑高度≤50m,若采用幕墙系统,根据《建筑幕墙防火技术规程》T/CECS 806-2021第4.1.3条,幕墙材料也应达到A级
■ 实际工程中常出现的误区:误将保温材料等级等同于装饰层等级,装饰层(如真石漆、铝板)需单独检测燃烧性能
■ 2023年后新建项目应执行GB 55037-2022,该规范为全文强制性规范,所有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关于规范表述模糊问题的建议

针对规范表述模糊的情况,建议采用以下处理方式:
■ 优先查阅规范配套的《实施指南》或住建部官方图示(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13J811-1)
■ 对于存在争议的条款,可向当地住建部门申请规范咨询,获取书面答复
■ 项目审查阶段主动与消防设计审查机构沟通,留存沟通记录作为依据
● 例如本次讨论的避难房间要求,住建部2020年曾发布《关于明确<建规>第5.5.32条执行要求的函》,明确该条款适用于所有>54m住宅

以下信息基于训练数据覆盖时间范围内的公开信息(截至2023年),最新政策请以住建部及应急管理部官网发布为准。实际工程中若遇规范冲突,应遵循"全文强制性规范>专用规范>通用规范"的原则处理,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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