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儿童娱乐场所疏散距离是按大空间31.25计算还是按歌舞娱乐计算
室内儿童娱乐场所疏散距离是按大空间31.25计算还是按歌舞娱乐计算室内儿童娱乐场所疏散距离是按大空间31.25计算还是按歌舞娱乐计算
相关问题讨论:
1. 疏散人数的取值标准在商业建筑中如何准确计算?
2. 多业态混合建筑的疏散通道是否可以共用?
3. 疏散楼梯间在平面布局中容易犯哪些错误?
这个分类问题确实是在设计儿童场所时容易搞混的地方,我直接说结论:不能按大空间31.25米算,也不能简单套歌舞娱乐,而是应该按儿童活动场所的专项规定来执行。
关于疏散距离的分类
室内儿童娱乐场所既不是大空间展厅,也不是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的分类体系看,它属于儿童用房这一专门的建筑功能分类。
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7.4.2条,儿童活动场所的疏散距离应满足“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20米,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不应大于9米”。《建筑防火通用规范》为全文强制性规范,所有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其上位覆盖了旧版GB 50016中的多个相关条款。你这个场所如果设了自动灭火系统,这两个距离限值可以增加25%,也就是不大于25米和11.25米。
至于你提到的31.25米,那是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如KTV、网吧)设在两个安全出口之间、且设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的距离,不适用于儿童场所。儿童场所的火灾危险性评级不同,疏散能力也弱,规范对其疏散距离的要求是更严格的。
关于疏散人数的取值
疏散人数的计算,按《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7.3.2条及配套解读,以及《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 48-2014第4.2.5条,商业建筑中的儿童娱乐区通常按场所的实际使用面积乘以人员密度折算。
儿童活动场所的人员密度一般按0.25~0.5人/m2估算,但这个数字跟建筑的具体类型(是独立儿童中心还是商场内的儿童区)、座位布局、是否有家长陪同等因素都有关。具体建议查看当地消防设计指南的规定,有些省份有细化的地方性要求。计算时要注意区分儿童和陪同家长,两者在疏散宽度换算系数上略有不同。
关于多业态混合建筑的通道共用
通道共用是可以的,但必须满足全部防火分区的要求。按GB 50016第5.1.2条和5.5.8条,一个建筑内不同业态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可以共用,但前提是:
[*]每个防火分区或每个功能区都必须有不小于两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共用通道的疏散总宽度要能满足整个建筑中最大那个分区的疏散宽度要求[*]儿童场所的特殊性在于,规范要求其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独立设置,不宜与其他功能区的疏散通道混用,更不要在儿童区域的疏散走廊上开商铺的门
简单说:能共用,但儿童区的疏散楼梯应当独立,跟商业、办公的楼梯分开设置,这一点在规范层面是刚性要求。
关于疏散楼梯间容易犯的错误
平面布局上常见的坑有这么几个:
■ 把楼梯间塞在建筑角落里,被其他功能用房包围,导致楼梯间外窗无法开向室外——按GB 55037第7.1.6条,楼梯间外墙上应设置可开启外窗,且开口净面积不小于1.0m2
■ 楼梯间首层的疏散门不是直通室外的,而是要通过一层商铺或大厅绕一下,这种容易通不过消防验收
■ 上下楼梯间宽度不一致——有的地方上层做宽了,下层被管道井压缩变窄,疏散宽度不连续
■ 儿童场所台阶做成了扇形踏步或螺旋楼梯——按规范儿童活动场所不宜采用旋转楼梯或扇形踏步,平整安全是第一位的
建议画疏散路线图的时候,把每个楼梯间到室外出口的实际行走路径画清楚,别光看平面图上标了个箭头就算完。设计送审前最好先跟当地审图中心和消防部门沟通一下分类口径,这类场所不同地区对规范的理解有时候会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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