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加夹层
仓库加夹层丙类单层仓库,占地面积2600㎡,净空高度9.5m,内部局部加设夹层,夹层面积492.00。设置夹层后仓库是按单层还是按多层计算防火分区面积?
相关问题讨论:
1. 不同耐火等级对构件的燃烧性能有什么要求?
2. 中庭空间对防火分区划分有什么特殊要求?
3. 厂房和仓库混建时有什么特殊限制?
关于夹层后防火分区计算
这个问题要分情况看。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3.3.1条条文说明:"当建筑内设置自动扶梯、敞开楼梯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时,其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叠加计算后的建筑面积大于本规范第3.3.1条规定时,应划分防火分区。但局部设置夹层且夹层面积不超过该层面积30%时,可不按多层建筑考虑。"
你这个案例中:
■ 仓库总面积2600㎡
■ 夹层面积492㎡
■ 夹层占比=492/2600≈18.9% < 30%
所以设置夹层后仍应按单层仓库计算防火分区面积。不过要注意,夹层部分自身要满足防火要求,比如疏散距离不能超限。另外提醒下,GB 55037-202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已于2023年6月1日实施,部分条文替代了原GB 50016,具体执行以当地消防部门最新审批意见为准。
关于耐火等级与燃烧性能要求
不同耐火等级对构件燃烧性能的要求很关键,主要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3.2节。以下是丙类仓库常用的一、二级耐火等级要求对比:
构件部位一级耐火等级二级耐火等级
承重墙不燃性3.00h不燃性2.50h
柱不燃性3.00h不燃性2.50h
梁不燃性2.00h不燃性1.50h
楼板不燃性1.50h不燃性1.00h
屋顶承重构件不燃性1.50h不燃性1.00h
特别注意:丙类仓库必须采用不燃烧体材料,任何部位都不允许使用难燃或可燃材料。实际项目中发现有些施工单位用可燃保温材料做屋面,这是严重违规的。以下信息基于训练数据覆盖时间范围内的公开信息,具体请以最新发布的规范原文为准。
关于中庭防火分区要求
中庭对防火分区确实有特殊要求。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5.3.2条:
■ 中庭应与周围连通空间进行防火分隔
■ 采用防火隔墙时,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
■ 采用防火玻璃墙时,耐火隔热性和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00h
■ 采用防火卷帘时,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
丙类仓库一般不建议设置中庭,因为贯通空间会加速火势蔓延。如果已经存在类似中庭的空间(比如你这个夹层形成的贯通区域),必须确保:
● 夹层边缘设置1.2m高的实体墙或防火玻璃
● 与夹层连通的开口部位设置自动关闭的防火门
● 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排烟量按中庭体积计算
关于厂房仓库混建限制
厂房和仓库混建有严格限制,主要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3.1.2条和第3.3.4条:
■ 同一座仓库内不应同时设置不同火灾危险性类别的物品
■ 丙类仓库不应与甲、乙类厂房合建
■ 若必须在同一建筑内,应采用防火墙完全分隔,且防火墙耐火极限不低于4.00h
■ 仓库部分的安全出口必须独立设置,不能与厂房共用
你这个是纯仓库加夹层,不算混建问题。但提醒下,如果夹层用来做办公或生产(比如分拣区),就变成"仓库+其他功能",这时必须:
● 办公部分与仓库之间用防火墙+甲级防火门分隔
● 办公部分面积不超过300㎡且人数不超过30人
● 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所有涉及消防的设计必须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意见为准,建议在方案阶段就与消防支队沟通确认。以上信息基于训练数据覆盖时间范围内的公开信息,最新政策请以主管部门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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