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通用规范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通用规范废止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5.2.1条和5.2.2条后,灭火器的保护距离怎么确定。是否可以理解为5.2.1条和5.2.2虽废止强制执行的属性,但其规定的技术参数依然有效。如不然,那就没有详细的技术参数规定了。
相关问题讨论:
1. 灭火器的维修和报废年限分别是多久?
2. 规范的强制性条文和推荐性条文在执行中有什么区别?
3. 地方标准和国家标准不一致时以哪个为准?
关于灭火器保护距离的确定
楼主的理解方向是对的。废止的是5.2.1条和5.2.2条的强制性条文属性,条文本身的技术参数并没有失效。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2是全文强制性规范,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其第10.0.2条明确写着“灭火器的配置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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